通過法律途徑對互聯網誹謗者的身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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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確認

發布在互聯網上的誹謗言論,無論是發布在網站上,還是在社交媒體上,如臉書、或微信公眾號/微信群里,被誹謗者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找到誹謗者本人。

法律途徑

  • 首先,起訴涉嫌誹謗者;
  • 再以法院傳票的方式(Subpoena),強制該網站或媒體提供誹謗者的IP地址;
  • 再通過強制互聯網提供商提供那個特定時間、特定IP地址的物理地址, 相關連的住宅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

舉證標準

有了誹謗者的物理地址以及相關聯的住宅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即使誹謗者辯稱該物理地址還有其他人居住,但在法庭的眼裡,除非該涉嫌誹謗者有相當強的證據說明不是他誹謗的,已經達到了民事訴訟舉證的標準(Balance of Probability), 即, 誹謗者是他的可能性比不是他的可能性大, 法庭即可認定他就是誹謗者。

凡是涉嫌誹謗的人,都需要成為被告,使誹謗者喪失任何狡辯的機會。在法庭上,自然有一個人要認下誹謗的行為。一旦誹謗者身份被確認,誹謗者幾乎沒有抵抗的餘地,而且要承擔所有確認誹謗者身份中所產生的費用以及律師費。

訴訟費用

通常建議是,涉嫌誹謗者一旦收到律師發來的信(Concerns Notice), 如果確有誹謗之嫌,應該最大限度地私下解決,避免對簿公堂。否則,誹謗者因律師費可能傾家蕩產,甚至破產。

我對網路誹謗者的忠告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端,切莫發布誹謗言論。

 

 

供稿:王剛律師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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