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哈佛大學的圖書館裡有一本珍貴的藏書——《卡爾•威特的教育》,這本書於1818年寫成,作者卡爾•威特是一位清貧的牧師,他記述了弱智兒子在14歲以前的成長過程及自己的教育心得和方法。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博士賽德茲說:「把一個低智兒童培養成了聞名全德意志的奇才,這是證明《卡爾•威特的教育》一書神奇和偉大的最好例子。」
作者在第八章〈千萬不要小看他〉,提醒父母「應該培養孩子敢於犯錯誤,敢於失敗的行為」。因為孩子和成人一樣都會犯錯誤,敢於犯錯誤和改正錯誤是同樣珍貴的。
「以身作則先尊重兒子」
兒子2歲時,為了吃一塊點心大哭大鬧,妻子看不過去只好答應兒子的要求。過後他告訴妻子:兒子的哭鬧是對父母權力的挑戰,並且在這種哭鬧的挑戰中取得了勝利。如果兒子長到14、5歲,仍然用這種方式的話,兒子將會變成一個蠻橫無禮的人。兒子知道哭鬧會得到想要的東西,長大之後就不僅僅是哭鬧了,那種無禮不只是針對母親,也會針對其他人。父母與孩子早期的關係,也會影響到孩子將來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在以後的日子裡,無論兒子再怎樣哭鬧,也不會得到任何不該得到的東西,讓兒子知道哭鬧是沒有用的。
兒子的學識和品德都非常優秀,眾所周知,所以一位鄰居向作者請教怎樣教育孩子。這位鄰居和妻子在兒子幼年和童年時期,忽視了對兒子尊重父母的管教,兒子從小到大變得越來越壞,脾氣暴躁、自私貪婪、自以為是,兒子做了錯事,他們都不敢管。現在鄰居的兒子20歲了,經常向父母發脾氣,甚至蔑視家庭和父母。
作者認為尊重是相互的,要求孩子尊重父母,父母首先應該尊重孩子,而且讓孩子小時候就養成尊重他人的習慣。如果兒子行為笨拙、不小心碰壞了東西,他不會去責怪和懲罰兒子,只是提醒兒子以後要小心,不要那麼魯莽。如果兒子因為不順心向父母挑戰的話,他一定會去制止和懲罰兒子。但是這樣的情況極少發生,因為他在兒子很小的時候,就以身作則尊重兒子,兒子自然也會尊重父親。
「等他長大後就不會聽你那一套了」
很多父母在孩子小時候沒有重視培養孩子的責任心,覺得孩子小不會懂得責任感,結果等到孩子長大後被污染的千瘡百孔,後悔時已經晚了。沒有責任感、沒有價值感的孩子,找不到自己的生命在社會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會感到迷惘、失去動力,容易被物質的東西吸引並沉溺於其中。
作者一直力圖讓兒子看到自己生活的意義,培養兒子的自豪感和責任心,使兒子感到自己的行為對別人的重要性,並且戰勝自己的弱點、增長各種能力的信心。比如讓兒子分擔一些家務,與兒子平等的交流,傾聽兒子的心聲、感受,也告訴兒子自己的喜怒哀樂。
兒子經常會問:「媽媽怎麼啦?怎麼不高興啦?」這是孩子關心父母的一種表現,父母應當積極鼓勵。但是很多母親會說:「沒有不高興,大人的事,你不懂。」所以給孩子的印象是:「家裡的事與我沒有關係,我只要不惹麻煩,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就可以了。」其實孩子的理解能力是很強的,只不過經常被大人忽略,這種忽視會讓孩子失去本來可以培養起來的責任感。
有一次,一位16歲的少年找到作者傾訴苦惱,說他的父親酗酒,經常打他的母親和妹妹們。他實在無法忍受就去問父親為什麼這樣做?可是父親說:「你還有臉問我?你早該去掙錢養活自己和妹妹們了!」他當時很難過,因為他從來沒有考慮過父母和妹妹們的事,父母也從來沒有教育過他該怎樣做,他只知道出去玩、回家吃飯。他覺得如果有人教育他該怎麼做的話,他會照顧好母親和妹妹們,所以現在覺得自己是個罪人。
這位少年天性純良,只不過沒有得到很好的早期教育,浪費了大好時光。於是作者儘力幫助他學習知識,教他做人的道理,使他用自己的勤勞拯救了快要破敗的家庭。他的努力使父親改掉了酗酒的習慣,讓母親過上了幸福生活,把妹妹們也送進了學校,最後自己也娶了妻子。(待續)
文:心怡
圖: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