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的各種工作簽證申請中,一個共同的基本要素是:簽證申請人需要申明自己的即將申請職業 (也稱提名職業)(Nominated Occupation),而且該職業必須被包括在澳洲當時簽證政策所要求的職業列表之中。不同職業各有其詳細的定義和說明,這些定義來自澳洲統計局的 ANZSCO 列表。簽證申請人還需要證明自己有相關學歷和工作經驗來從事該職業。這裡所說的職業定位,即選擇最合適的職業名稱。這項工作也許看似很簡單,但是,我們從以下幾個案例予以說明:這並不簡單。
- 壽司店和營銷經理(Sales & Marketing Manager):
某布里斯班的壽司店提名僱傭一個營銷經理。該申請被澳洲移民局拒簽,簽證申請人不服,上訴到移民複議庭MRT(現與AAT合併)。結果,複議庭核准移民局的看法,上訴失敗。複議庭同意移民官的意見,認為該職位不真實,且根據簽證申請人所提供的職位之職責詳情,認為她的職業是普通營銷人員(Sales Person),而非營銷經理。
- 7 Eleven便利店和客服經理、管理會計(Customer Service Manager, Management Accountant):
移民複議庭上提及7 Eleven 便利店的工作簽證案例還真不少,其中被拒、並且上訴失敗的也不少。兩個悉尼的類似案例都是同樣結果:一個店是僱傭客服經理;另一個點則是僱傭管理會計。兩個職位都被認為不真實,因為MRT考慮到便利店的生意性質和規模,根本不需要這麼高級的僱員。所以,簽證申請人一定要考慮擔保僱主與你的職業定位是否相當。
- 工業工程師(Industrial Engineer)? 還是設計工程師 (Design Engineer)?:
這個案例是典型的自找麻煩。簽證申請人是高級工程師457 簽證轉永居,僱主是高科技企業,其移民代理又是城中著名律師樓,本應順利通過。也許是一時疏忽,永居申請上的簽證申請人職業是設計工程師,而他的457簽證是以工業工程師獲批。而在過去幾年中,他的工作和職責根本沒變。移民局卻因此認定他的職業發生變化,永居簽證被拒。幸好該律師樓立即上訴,據理力爭,說明他的職業其實始終一樣,移民複議庭批准上訴,發回移民局重新批准永居。雖然最終結果很好,但也浪費了客人不該花費的時間、精力和金錢。
綜上案例所述,澳洲的工作簽證中,職業定位請務必慎重為妙!
作者:David Yu (MARN 1384534)
供稿:如意移民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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