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早上,當一名男子在悉尼機場準備坐飛機離開澳洲,去往其他國家時,突然被蜂擁而上的警察一舉拿下!當時,在場的群眾都一臉茫然:這是啥情況?這人難道是逃犯?不會又是恐怖分子吧?!
正當大家滿臉疑惑時,澳洲外交部長畢曉普在機場召開了臨時發布會,為大家解開了疑惑:原來這名男子是一個戀童癖!
今年5月,澳洲政府頒布了一項新的法律:所有登記在案、已經服過刑、但是仍有義務向警方報告自己行蹤的兒童性侵者,未經執法機關允許,不得離開澳大利亞境內。如果違法,將面臨最高5年監禁。同時,執法機構有權拒絕為他們發放護照、沒收現有的護照、或命令其交出外國護照。
簡言之:如果你曾經性侵過兒童,以後別指望離開澳洲了!
本周三,也就是12月13日,是這項法律正式生效的日子,上述這名男子就是因此被捕的,大概也是全世界因此而被捕的第一人。
澳洲也再一次走在世界的前列,成為全球範圍內第一個以立法形式明確禁止兒童性侵者出境的國家!
像保護澳洲的孩子一樣保護其他國家的孩子
目前澳洲大約有2萬名雖然已經服過刑,但仍有義務向執法機構定期報告的兒童性侵者,這些人都被登記在冊,因為他們仍然有再次向兒童下手的可能性。
而面臨威脅的,不只是澳洲的兒童,還有其他國家的孩子。根據一個非政府組織的調查,由於國際出行變得越來越廉價便捷,所以過去20年中,發生在境外游中的兒童性侵案件越來越多。
而澳洲這項法律最大的意義就在於,它能夠防止澳洲本國的這些戀童癖、性侵者跑到其他國家,在脫離了監視的環境中再去禍害別的孩子,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其他國家的孩子遭到這些變態的性侵。
這也體現了澳洲作為一個大國的負責任的態度!
對兒童性侵零容忍
其實,戀童癖每個國家都有,澳洲也不例外,但是,澳洲對於兒童性犯罪深惡痛絕,對於戀童癖更是零容忍。
性侵兒童的人會被視為人渣中的人渣,遭到所有人的鄙視。甚至在監獄中,一個兒童性侵犯人都會被其他犯人所唾棄、欺凌甚至謀殺!
2003年,戀童癖Brett Cowan因為殺害陽光海岸小學生Daniel Morcombe而被判處終身監禁。但是在監獄裡,他幾乎成為了所有犯人的公敵,犯人一有機會就會打他,凡是打他的人都會被當成英雄對待。還有人把滾燙的開水潑到了他身上,導致他永久毀容。
媒體毫不留情地曝光
媒體對於性侵兒童的行為也是零容忍的,不管是什麼性質的兒童性侵,不管是輕是重,也不管是誰,都一定會被狠狠曝光,身敗名裂。
嚴格的監管
在澳洲,所有與兒童相關的行業,不光是幼兒園,甚至包括賣兒童服裝的,都需要接受全國性犯罪記錄和工作中失當行為歷史的背景調查,如果有問題,會被禁止從事接觸兒童的工作。通過的人會被授予為期5年的背景調查合格號碼,這期間還要繼續接受監督,如果有新的證據證明這個人不再符合要求,會即刻取消資格。這之後,這個行業就會向你徹底關上大門。
嚴苛的法律
在澳洲,保護兒童的法律條文是最細緻的,對於虐童行為的定義起點也是非常低的,即便你只是把孩子單獨留在車上,也算違法。醫生、護士、老師、警察等負有舉報義務的人如果看到虐童行為知情不報,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在維州,最高3年監禁。
嚴厲的執法
去年,一名24歲的台灣青年Sheng-Wen Wang在抵達澳洲機場時,被澳洲邊境保護署官員從隨身攜帶的電腦中搜出大量兒童色情錄像片和圖片!警方立刻對其實施逮捕,判處服刑18個月。
此前,澳洲一個送外賣的中國大爺為了表示親昵,摸了兩下別人家的孩子,結果被警方逮捕並控以「涉嫌性侵猥褻兒童」。
這個案件中可能存在中外文化差異的因素,但是這也說明,只要是有對兒童造成猥褻傾向的行為,澳洲司法部門都會引起足夠重視,作出一切努力,保護兒童,避免其受到傷害。
戀童癖在國外下手
很多戀童癖感覺在澳洲無法「發揮」,於是就前往東南亞地區,尋找「誘餌」。數據顯示,僅2016年初到年中的半年時間內,澳洲就有近800名登記在冊的戀童癖前往亞洲國家旅行。雖然不能直接確認他們旅行的目的就是為了性侵兒童,但這的確給東南亞部分國家的兒童造成了潛在的威脅。
而自2014年以來,澳洲人在印尼性侵兒童的案件至少發生了100起。其中有一名來自維州的戀童狂魔Robert Andrew Fiddes Ellis的行為更是令人髮指。現年70歲的他從2014年起在印尼逗留的2年多里,性侵了多達16名女孩!
這些女孩最小的只有10歲,最大的也只有17歲,都沒有成年!去年他被當地警方逮捕,並被判決15年監禁。
這件事讓澳洲政府深刻意識到這些戀童癖給其他國家造成的巨大危害,於是果斷出台了這項全球首創的「禁止戀童癖出國」的法律。
如果你曾在澳洲性侵過孩子,想出國,沒門!對自己國家的孩子嚴格保護,同時對其他國家的孩子也努力盡責,這就是澳洲身為一個大國的氣量和擔當!
我們也希望性侵兒童的案件能夠越來越少,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平安快樂地長大。
來源: 墨爾本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