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持續憂慮同性婚姻法案後續效應

澳洲新聞

據澳媒綜合報道,12月7日澳大利亞議會通過了歷史性的婚姻法修改案,允許同性伴侶註冊結婚,然而關於該議題的爭議依舊尚存。

2017年2月,澳洲參議院曾對同性婚姻立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進行了公眾諮詢,得出的結論是:多數人認為,對宗教信仰自由應該提供更多的保護,不能僅局限於對神職人員最低限度的豁免。然而如今,對於史密斯法案進行修訂以保護言論、良心、宗教自由和父母權利的各項提案被全部否決,因此,該法案只為神職人員及良心人士的權利提供「基本保護」。

反對對史密斯法案做進一步修改的議員和同性婚姻支持者們聲稱,同性戀群體的權利已經被耽擱、忽視得太久了。有人甚至持如下觀點:宗教自由這一借口已被「濫用」得太久,人們應堅定不移的「反對擴大宗教自由,減少已有的宗教權利」。

實際上,社會各界對同性婚姻慎之又慎的保守態度乃至反對立場,不單單由於認為同性戀是一種非正統行為,還因為其合法化將影響幾乎全社會所有領域的方方面面,乃至顛覆人類普世價值和傳統道德的底線。因而在關於同性婚姻是否合法的討論中,我們不應將「宗教」的定義局限在特定的教會或信仰組織範圍之內,而應推廣至所有存在著良好秩序、規範和道德標準的個人、群體及社會領域。

呼籲維持法律對傳統婚姻定義的華人遊說組織「澳洲華人家庭守護聯盟」認為,多數澳大利亞人實際並不希望言論、宗教、良知的自由和父母權利隨著同性婚姻的立法而被消除。每個心存道德底線的個人都擁有向法律要求伸張和維護個人信仰的權利,這是澳洲作為一個人權至上國家的立國之本,也是法律真正要保護的對象。澳洲國會應把這一點鄭重的納入考慮範圍之內,否則未來將遺患無窮。

 

 

編譯:陳曦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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