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事情把移民局惹火了?澳洲政府頒布新條例制裁造假者 追溯期已從1年變成了10年!

澳洲事兒

澳洲移民局就造假材料一事,修改條例,從嚴從重打擊簽證材料造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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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移民局就公布了新移民條例修正案,對4020條款做了重大修改

其中與申請人關係最密切的內容就是:對造假申請的追溯期從12個月延長至10年,包括那些中途撤銷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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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條例的規定是:申請人在簽證申請中或者申請前12個月持有的簽證中造假,就不滿足4020條款的要求。

如果移民局發現簽證申請中有造假行為,申請人可以撤簽,12個月後可以重新遞交,當然必須是提供真實的材料和信息。

而修改後的條例規定,在長達10年內,如果曾經造假,即使是中途撤簽,也仍然受4020條款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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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來,幾乎堵死了造假者的退路,此修正條例將於2017年11月18號生效。

此外,還修改了兩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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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條款,是澳洲移民局為了完善移民法律法規,嚴打簽證材料和信息弄虛作假情況,於2011年4月2日推出的一項政策規定。

如果簽證申請中包含虛假誤導性信息或材料,或移民局部長對申請人的身份材料不認可,移民局可以直接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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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條款的覆蓋範圍包括技術移民簽,商務簽,TR,學生簽,家庭團聚簽等幾乎所有常見的簽證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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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違法4020條款被拒簽的,之後3年內移民局都不會批准其遞交的任何符合4020條款的簽證,如果申請人因為身份真實性原因而被拒簽的,那麼本人以及被拒申請中的所有副申請人,未來十年內遞交的所有需要符合4020條款的簽證申請也可能被拒並且不會獲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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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千萬不要作假,要謹慎對待自己的申請材料,切莫要鋌而走險啊!

 

來源:悉尼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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