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洲移民局的相關政策規定,子女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被界定為成年人的標準為是否已滿18周歲。但當滿足下列情況時,也可視為成年子女對父母的依附:
- 已滿18周歲、且不超過25周歲的子女申請人;
- 須為全職學生、且財務上依附提供擔保的父母;
- 若不是全職學生,因身體上的殘疾,找不到工作而依附父母的撫養;
- 超過25周歲的子女,能夠和父母團聚的唯一的例外是:子女申請人有殘疾,而無法工作。
對於成年子女的依附,澳洲移民局在相關政策上有著詳細的解釋:
- 有在情感上對擔保父母的依附;
- 成年子女對擔保父母在財務上的依附,其中包括:基本生活費用、及大部分的衣食住行費用,都要由擔保方父母來提供;且
- 要提供自子女滿18周歲之日起至今的所有文件材料證據。
成功獲批案例解析
馬女士是一位單身母親,有一個兒子。早年與前夫離異,後來通過朋友介紹,有緣結識現在的丈夫。現任丈夫擁有澳洲公民身份,因其事業重心在澳洲,故與馬女士商議,希望母子二人能到澳洲一起生活,以方便照顧他們。馬女士考慮再三,為了孩子在海外有更好的發展機會,決定與兒子申請赴澳。
隨後,馬女士在中國找了一家中介公司,遞交了配偶臨居簽證申請。當時孩子的年齡剛滿22周歲,還是全職學生身份。但最終,孩子的簽證申請卻沒有獲批。原來,該中介公司在為馬女士及其孩子準備材料方面並沒有做到非常充分,從而使得現有財務資料中明確顯示出:孩子在經濟上更為依附於其親生父親,所以,無法構成有利於孩子依附簽證申請的條件。這使得馬女士非常沮喪。
入境澳洲後,馬女士心裡一直放心不下孩子,便為兒子申請了旅遊簽證入境。後來,朋友建議她到澳吉尋求幫助。我公司代理在對馬女士的情況做了充分的了解後得知:孩子多年來在經濟上還是主要依附於母親。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代理立即建議馬女士重新充分地準備材料,為孩子在境內重新遞交申請,加入媽媽的永居申請中。
在得到馬女士的授權後,我公司代理便為馬女士孩子的簽證申請做了充分的準備。在認真指導她準備材料的同時,為其起草了一份詳細的聲明,將馬女士及其孩子的情況在該份聲明中做了詳細的描述。在簽證遞交後不久,我公司代理幫助孩子順利拿到了依附子女簽證,幫助馬女士一家順利在澳洲團聚。
此次簽證申請的成功,得益於移民代理豐富的經驗、對客戶個人陳述的有利描述、以及對有效證據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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