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期)費用調節和結算
合同交換之後買方律師就要申請各種和該房子相關的費用證書,以便了解原房主人的各種交費情況,如市政管理費council rate交到何時了,物業管理費strata交到何時了,水費water rate交到哪了,是否有土地稅land tax還沒有結清等。這些費用都需要根據交接時間來進行調節的,也就是說,如果賣方多交了的,買方要退還給賣方。一般是要求賣方把一財政年的Council rate都付掉,買方再把從拿鑰匙那天算起到下一個6月30號的費用補回給賣方;要求賣方把當前季度的水費和strata的費用交齊,買方再把從拿鑰匙那天算起到當前季度的截止日的費用補回給賣方。
至於電費,煤氣費,互聯網internet等,賣方在交接之前都會斷掉,買方需要在交接之前把這些服務和相關公司聯繫建立帳戶連接好,這些都是由買方自己辦理,律師不參與。由買方律師先拿出一個交接錢數的草案,並附上所有證據,賣方律師再審查並修改通過,賣方律師就會給買方律師一個最後的數字,並指出如何去付這個錢數,一般來說要求買方開出四到五張銀行支票。
對於買方來說,只要最後付出的錢數正確,就不用管賣方要求買方如何開支票,因為賣方可能也需要用從買方那裡的錢去買其他的房子或付給其他方錢。如果買方有銀行貸款,買方律師最後會從銀行那裡知道最終有多少錢,並用掉這些錢,或許會在帳戶上留下幾百元以防銀行有任何其他管理費用。買方律師可以使用的錢和買方從銀行借的錢,往往有上千元的出入,那是因為銀行扣減掉了一些管理費用,這個出入需要由客戶直接和貸款中介或銀行聯繫問清楚原因。 (待續)
供稿:王剛律師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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