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
三月中旬,筆者接到一個客戶非常緊急的電話諮詢:她有兩位朋友剛被移民局送到西澳柏斯拘留中心,因為他們的簽証已經過期,她告訴筆者他們有關的移民背景。筆者評估後發現:其中一位有機會從拘留中心保釋出來,但另外一位便沒有這個機會,所以我只接受一位客人。經過一周時間的跟進,最終這位客人被釋放出來,但他一同被拘留的朋友卻致電筆者,要求筆者幫助他也保釋出來。我告知他實在無能為力,機會不高,主要是他已經走過所有上訴程序,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繼續留在澳洲,如果在非常小的機會下,沒有什麼必要去做這個釋放的擔保!筆者明白,很多人誤認為律師是萬能的,只要找到一個好律師,便做什麼事也會成功。
事實上,每一類的案件都有著不同的背景及依據,案件本身才是最終的成敗關鍵。一個好的律師是為客戶指出問題所在,據理力爭,為客戶把關。以上的案件,因為其中一位人士在澳洲逗留時已經用盡所有法律程序,沒有其它方案可以繼續提出申請,筆者才拒絕為他辦理保釋。另外,筆者知道:當一些人被關在拘留中心時,因為恐怕被驅逐出境,急病亂求醫,被一些無良人士所利用,把原本可以帶回國的一點血汗錢,被誤導為有機會保釋,最終卻落得兩手空空回家!在這兩個客人之間,有著很大的不同之處。
最近一年,澳洲政府受到多方壓力,把移民配額減少,用盡一切力量來達到目的。近日的技術移民、家庭團聚簽證、工作簽證等也被百般刁難。最令人擔憂的是:政府帶頭違反簽證審理規矩,隨意拒絕申請,很多人不明白內里原因而沒有提出上訴,白白讓機會流失,回國去;有些人變成逾期居留,成為黑民。現時的澳洲政府是信不過。假如讀者遇到簽證被拒絕,記住要仔細閱讀拒絕理由,並找專業人士為您把關。筆者認識很多同行,對申請人十分負責任。當然,社會上也有一些人,為利是圖,大家要格外小心謹慎,尋找有經驗的、有著良好口碑的專業人士做為自己案件的代理人。
另一個案例,H先生在持有163簽證來到澳洲,在澳洲簽證有效期內的他只有最後的一年在澳洲,雖然生意一早就開始了,但是H先生並沒有在生意裡面做任何管理,他同時找到了一個全職經理在幫他把關。當他的案件拿到筆者這邊,雖然H先生的其它要求都可以符合,但是他沒有任何的管理經歷,對公司的業務等方面完全不熟悉,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在簽證到期前,筆者還是讓H先生沒有進一步申請890商業永居簽證。而另一個公司,J女士雖然在管理公司,有澳洲的資產,並且對生意很熟悉,但是在文件上卻沒有很好的呈現,最主要的是:在條件符合的情況下,只要能夠重新對所有文件做最好的展現,便會有很大的機會可以成功。於是,我便為J女士申請了890簽證。最後,簽證得以批准。
有一些簽證,結果明明沒有什麼希望的,就需要很坦白的告訴客人,再為客人選擇更適合他們的途徑。筆者覺得:不能太過於冒險,因為冒險的代價特別大。在選擇簽證類型或者方案時,也需要有專業人士給予正確的指導,以至於不會有太大的後顧之憂。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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