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
大家都知道,家庭類的移民申請,無論是配偶、父母、子女,還是其他,除了簽證申請人(Visa Applicant)外,都會有一位Sponsor,我們稱它為「申請擔保人」。配偶移民中的申請擔保人為配偶,父母移民中的申請擔保人通常為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子女移民中的申請擔保人為父母。
除了「申請擔保人」外,一些特定類別的移民申請,比如父母移民、照顧者簽證、最後家庭成員等,還需要經濟擔保(Assurance of Support), 這樣就需要有一位Assurer, 我們稱它為「經濟擔保人」。經濟擔保人,需要接受正式的審核程序,滿足作為經濟擔保人的條件,然後,需要給付擔保金(Bond),從而完成法定經濟擔保的要求,最終,讓簽證獲得批准。
但是,最新反饋回來的父母移民案件中,移民局越來越重視:對申請擔保人(Sponsor)滿足「擔保承諾」(Sponsorship Undertakings)的審查。許多人會問了,我不是已經找了經濟擔保人Assurer了嗎,並且也下了擔保金,為什麼移民局還要來審核申請擔保人的「擔保承諾」?「擔保承諾」包括些什麼內容?我一直在領取Centrelink的單親津貼,領取各種各樣的補助,我能否滿足「擔保承諾」的要求?
哪些家庭類簽證要滿足「擔保承諾」的要求?
移民局條例對於擔保承諾的規定,涉及了33種當前或者以前的不同的簽證類別。簽證官會根據申請人不同的簽證類別、以及相應的法規,對擔保人進行評估。
以下是目前所有需要滿足「擔保承諾」的簽證類型:
境外類別 | 簽證名稱 | 境內類別 | 簽證名稱 |
100 | 配偶永居簽證 | 801 | 境內配偶永居簽證 |
309 | 配偶臨居簽證 | 820 | 境內配偶臨居簽證 |
300 | 未來婚姻簽證 | ||
101 | 子女永居簽證 | 802 | 境內子女永居簽證 |
102 | 領養簽證 | ||
117 | 親屬孤兒簽證 | 837 | 親屬孤兒簽證 |
445 | 未獨立子女簽證 | ||
103 | 父母排隊移民 | 804 | 年老父母境內排隊移民 |
143 | 父母付費移民 | 864 | 年老父母境內付費移民 |
173 | 父母臨居簽證 | 884 | 年老父母臨居簽證 |
114 | 年老受照顧類簽證 | 838 | 年老受照顧類簽證 |
115 | 最後家庭成員簽證 | 835 | 最後家庭成員簽證 |
116 | 照顧者簽證 | 836 | 照顧者簽證 |
移民局對「擔保承諾」如何進行評估?
1.評估經濟能力
移民局1.20條例規定:擔保人需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在申請人簽證獲批,或登錄澳洲之後的2年或10年,為其提供基礎經濟保障,如食宿、醫療等等。
這個評估的目的是,簽證官需確信擔保人是否可為申請人提供足夠經濟支持,以防止申請人在澳大利亞定居後的頭2年或頭10年內,成為澳大利亞納稅人的成本支出。
一般來說,簽證官可以用擔保人申請中提供的部分信息為根據,對擔保人履行該承諾的能力進行判斷。但是,在對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表示懷疑的情況下,簽證官有權獲得進一步的詳細信息或補充材料。這裡邊,又包括:
(1)評估申請人需要經濟支持的可能性
評估需要考慮的相關因素,必須針對每種情況,單獨進行考慮。根據簽證申請人(及隨行家屬)的情況,這些因素可能包括:
- 申請人的技能和工作前景;
- 申請人的英語流利程度;
- 申請人是否有權獲得社會福利金(例如,照顧者付款);
- 申請人將帶到澳大利亞的資產;
- 申請人的所有收入來源;
- 申請人的年齡。
(2)評估擔保人提供經濟幫助的能力及必要性
簽證官可能要求擔保人提供更多關於其情況的信息,為其申請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於:
- 最近的稅務評估;
- 目前工資單或其它收入的證明;
- 主要資產的證明,包括銀行或信用社儲蓄賬戶,房地產或汽車所有權的詳細信息;
- 資金負債證明,如按揭還款、租金、租購、信用卡還款;
- 如果要求,則需提供:第三方為擔保人、提供協助辦理經濟擔保的證據,例如社區團體、朋友或親戚提供的一般或特定援助;
- 如果擔保人需要在澳洲境內或者境外旅遊和訪問,這會造成擔保人有幾個月時間不能被聯繫到。如果這樣,會多大程度影響擔保人履行擔保承諾的能力。
- 評估能否提供住宿
在根據該條例進行對住宿有關的評估時,簽證官需要考慮擔保人、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宿安排。
例如,2個家庭可能能夠舒適地住在5間卧室的房子,但期望2個家庭在3間卧室的公寓或單元長期居住,是不現實的。這種安排也可能違反住房規劃法。簽證官有權要求提供房屋所有權或者租賃房屋的相關文件,以及相關的證據表明:即將入住的租客不會違反租賃協議及規劃法律。
當簽證官來考察擔保人的經濟能力時,擔保人可能不在其常住地居住。例如,擔保人在監獄,或者因為工作原因暫居在別的地方。在這些情況下,可能需要更深入地考察擔保人是否:
- 適合簽證申請,能滿足伴侶、配偶或相互依賴關係的定義;
- 可以履行其擔保義務,在澳大利亞批准簽證後的前2年、或在首次進入澳大利亞後,在一定程度上給予申請人支持。
此外,如果擔保人在監獄裡,還需考慮到其所犯罪行的嚴重性的問題。特別要注意到的是,如果擔保人是澳大利亞永久居民,則有可能取消擔保人的澳大利亞永久居民簽證。
當然,法規上也說,在考慮以上因素的同時,簽證官可以決定是否批准其擔保資格。即使擔保人可以提供的經濟支持存在客觀限制,但簽證官也可以根據其提供的其它經濟擔保方式和途徑,批准擔保人的申請資格,比如:簽證申請人獲得了除擔保人以外的經濟擔保。但是,最近的移民法規對擔保人滿足「擔保承諾」的要求,正日趨嚴格。
案例:
運通移民接手的一個案子,申請的是143父母移民簽證。申請人是通過朋友提供經濟擔保,滿足了經濟擔保條件。但是,擔保人在能否滿足「擔保承諾」的要求,遭到了移民局的嚴格審查。原來,簽證申請擔保人 Sponsor,一直在領取政府Centrelink的福利補助,擔保人的先生也一直在領取殘障津貼,夫婦二人打稅收入極低,同時還有一位未成年的孩子。於是,移民局簽證官來信,要求擔保人提供證據:證明其有能力滿足「擔保承諾」的要求。
最終,在運通移民的幫助下,從經濟層面、住宿層面、以及申請人需要經濟支持的可能性三個層面說服簽證官,進而使簽證官滿意:擔保人能滿足「擔保承諾」的要求。
所以,在此提醒各位父母移民、配偶移民等家庭類簽證的申請人,千萬不要小視 「擔保承諾」(Sponsorship Undertakings)的要求。要知道,即便您找到了經濟擔保人,即便申請人能滿足簽證的其它要求,如果不能滿足「擔保承諾」的要求,最終的結局照樣也是一個拒。所以,千萬要小心!
運通移民專業辦理各種簽證、上訴,相信通過我們的幫助,能為您找到一條與眾不同、快捷、安全、穩妥之路。
圖片:網路
作者:Tony Xiong – 澳洲註冊移民代理:0531691
本文如要轉載,請註明出處
Contact:
Vinton Specialist Pty Ltd
Suite 1309, Level 13
World Tower,
87 – 89 Liverpool Street,
Sydney NSW 2000
Telephone:(02) 9264 0480
Facsimile:(02) 8069 3189
Mobile:0411 60 78 95
Email:[email protected]
QQ: 475542684
Weixin platform(Wechat): vinton_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