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
作為澳洲家庭類簽證主流之一,配偶移民簽證的概念相對簡單:如果您的配偶是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或公民,那麼他(她)就可以擔保您,使您獲得澳大利亞永久居民身份。
在上一期的介紹之後,收到了不少客人的諮詢,說我們倆人已經確定關係很久了但還未結婚,我們要提供什麼材料,才能證明我們的同居關係長達12個月了呢?本期文章,老託運通將與您重點分享關於如何建立同居關係的貼心小貼士。
一、如何建立並有效證明同居關係?
“事實配偶(De Facto Partner)”在申請配偶簽證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有效地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是處於「同居關係」。這通常意味著您需要證明您和您的配偶在過去12個月中居住在一起並且關係穩定。然而,居住在一起只是移民局考慮的因素之一。簽證官在審理事實配偶的配偶簽證申請時,會結合以下三個方面的材料,綜合考慮二人關係的真實性:
同居證明材料:您需要證明您和配偶居住在一起並且沒有長期分開過。如您和配偶聯名租房的租房合同或購置房產的購房合同,並提供能顯示您和配偶二人居住地址相同的信件等。
共同財務材料:您需要提供和配偶財務互動的相關證明。如您和配偶之間的聯名銀行賬戶,共同資產所有權,或線下最潮的微信、支付寶「紅包」的轉款記錄,都是很好的財務互動證明。
社會關係材料:您和配偶之間的關係需要得到社會及公眾的認可。這可以通過您和配偶參加對方家庭聚餐、同學聚會、公司聯誼、旅遊出行等合影來證明。
友情提示,上述的關係材料,也適用於婚姻配偶(Married Partner)的配偶簽證申請。只是相較於事實配偶的配偶簽證申請,不需要提供12個月長度的關係材料而已。
二、事實配偶關係不須滿足12個月同居要求的例外情況
依據移民法政策法規的要求,事實配偶關係申請人須在配偶簽證申請時出具共同居住在一起12個月的證明材料,但也有以下幾種例外情況:
★您和配偶的同居關係已在澳大利亞州政府或者領地政府註冊。目前澳洲開放註冊同居關係的州有:新南威爾士州(NSW)、澳洲首都領地(ACT)、昆士蘭州(QLD)、維多利亞州(VIC)及塔斯馬尼亞州(TAS)。
★您和配偶之間育有共同的子女。
★同居關係在您所居住的國家是不合法的。
三、 我與之前配偶之間的子女,是否會增加配偶簽證申請的難度?
這一點毋庸置疑,如果您與之前的配偶有子女,這會使您的簽證審理過程變得複雜。
如果您與之前配偶之間的子女未滿18周歲,則他們通常被視為「依賴他人者(Dependent)」。您可以選擇將孩子加入您的配偶簽證申請中。在此情況下,您需要按照移民局的規定,獲得該子女另一方父親或母親的同意。
即使您不打算在您的配偶簽證申請中加入未滿18周歲的子女,他們仍會被移民局要求參加體檢以及提供無犯罪證明。在此情況下,如果您沒有該子女的監護權,安排子女參加體檢或提供無犯罪證明,則會變成新的難題。
本文為Tony Xiong撰寫,如要轉載,請註明出處
供稿:老託運通留學移民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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