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養老金知識講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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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網訊)上周我們講到了特惠養老金的限額,以及超出了限額部分的徵稅。這是特惠養老金中讓人非常尷尬的一個部分。但關於特惠養老金的講解還沒有結束,如果您的年齡超過65歲,您就要面臨特惠養老金另外一個讓人不舒服的地方了,這也就是傳說中的Work Test。

Work Test是對年齡超過65歲、低於75歲,又希望為養老金賬戶做貢獻的人士而設定的一項規定。年齡在65歲以下的人士,可以自由地通過特惠養老金與非特惠養老金為自己的養老金賬戶增磚添瓦,但在超過65歲、低於75歲的人士來說,就必須要滿足Work Test的規定方可存放特惠與非特惠養老金。

Work Test的規定是,超過65歲、不滿75歲的人士想要以特惠與非特惠養老金的方式存入養老金,必須在連續不超過30天的時間之內有償工作超過40小時。同時,義務工不符合Work Test的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您每月獲得的收入不低於$450,無論您的年齡如何,您的僱主都必須為您打入養老金SG。希望您還記得SG(強制繳納養老金)的意義,即強制僱主為符合規定的職工按照其薪水比例定期上交的養老金。此外,如果您的年齡超過了75歲(含75歲),Work Test將不會對您適用,即這個年齡段的人士將無法通過特惠養老金與非特惠養老金的形式存入養老金。

針對Work Test,最後一件要將的是,如果您滿足了Work Test的規定,也只是表示您在這一個財政年可以存放養老金;待到下一財政年,您仍需要再連續不超過30天的時間之內有償工作超過40小時,符合Work Test的規定,才能在下一年中以特惠與非特惠養老金的方式存入養老金。也就是說,Work Test的有效期只有一年,下一年從頭開始。

結合上一期的文章,我們講了特惠養老金中兩件不算讓人樂觀的事。當然,也有積極的一面。自2018年7月1日起,一個新的政策將就此開始實施。屆時,如果您一個財年的特惠養老金的額度沒有用完,沒有用完的部分就可以累積到下一年。這就是Catch-up Concessional Contribution。

Catch-up Concessional Contribution是澳洲政府為特惠養老金新引進的一項政策,它和非特惠養老金的累積操作方式較為類似,而後者我們會在之後進行介紹。2018年7月1日,該政策開始實施。這意味著在第二年,也就是2019/20財政年,您才可以使用上一年,也就是2018/19財年未用完的特惠養老金額度。也就是說在2018/19財政年中,特惠養老金的限額假設為$25,000,如果您在該財政年中只使用了$10,000,那剩餘的額度,也就是$15,000可以累積到下一年供您使用,也就是說,2019/20財年您可以放入的特惠養老金為$40,000(我們同樣假設2019/20財政年的特惠養老金限額為$25,000)。

特惠養老金的累積(即Catch-up)有以下幾個特點:

·特惠養老金的累積使用,永遠是從最早的未用完的額度開始;假設2018/19財年特惠養老金的限額為$25,000,您在該財年使用$10,000;您在2019/20、2020/21財年也是如此,每年用了$10,000額度;如果您在$2021/22財年存入特惠養老金為$40,000,如此您便用光了2021/22年度的限額,而多出的$15,000則使用的是最早的,也就是$2018/19財年剩餘的$15,000的限額。所以2018/19財年的剩餘額度為0,2019/20財年的剩餘額度為$15,000;2020/21財年的剩餘額度同樣為$15,000。

·您最多可以使用過去5年累積的未用完的特惠養老金額度;也就是說,如果2018/19財年特惠養老金的限額為$25,000,您在該財年使用$10,000;則您最晚需要在2023/24財年用光$2018/19財年剩餘的$15,000,因為此財年的剩餘額度無法累積到2024/25財年。

·要激活養老金的累積政策,您養老金賬戶的數額不得超過$500,000。該數額涵蓋您所有的養老金賬戶。也就是說,如果您養老金賬戶的數額超過了$500,000,您需要將它降至$500,000以下,否則上面那些您算白看了。

將上述特點結合,就了解了特惠養老金累積的規則。為了讓大家進一步理解,我們將這些特點糅合在一起,看一個例子:

我們假設2018/19年之後特惠限額為$25,000,在2018/19財年,紅A存入特惠養老金$10,000,所以該年度他未使用的特惠養老金為$15,000;

2019/20年度,紅A又存入特惠養老金$10,000,所以該年度他未使用的特惠養老金為$15,000。加上他去年未使用的部分,他累積未使用的特惠養老金為$30,000。

話休絮煩,紅A在2020/23這三年間,還是分別每年只存了$10,000的特惠養老金,這樣累積起來,特惠養老金的未使用額度總共為$75,000。這樣特惠養老金未使用額度從2018/19-2020/23共累積5年。

2023/24財政年,紅A存入特惠養老金$40,000,這樣他用光了該財年的額度,還剩下$15,000,這部分需要借用之前累積的額度;因為特惠養老金未使用的部分在消耗中永遠是從最早的未用完的額度開始,而2018/19財年剩餘的特惠養老金未使用額度正好是$15,000。所以2018/19年特惠養老金的額度全部用光,而特惠養老金未使用額度總餘額為$60,000。

2024/25財政年,紅A存入特惠養老金$30,000。這樣他用光了本財年的額度後還剩$5,000。這部分便需要消耗2019/20財年未用完的額度($15,000)。如此2019/20財年特惠養老金未使用部分為$10,000($15,000-$5,000)。由於特惠養老金未使用額度最多可累積5年,這樣在下一財政年,即2025/26財政年,2019/20的剩餘部分$10,000就不能使用了。

希望這個例子大家不會讓大家困惑,到此為止,特惠養老金的部分就已經全部結束了。接下來就進入下一環節,我們在第一周的文章中有講過養老金主要分成幾個部分:強制繳納養老金,又稱Superannuation Guarantee(簡稱SG)、薪金犧牲,又稱Salary Sacrifice、僱主自願為你繳納養老金、個人自願繳納的養老金(稅前部分)、個人自願繳納的養老金(稅後部分)。接下來我們就要介紹最後一項,以及它所代表的非特惠養老金。

個人自願繳納的養老金(稅後部分)&非特惠養老金

個人自願繳納的養老金(稅後部分),屬於非特惠養老金。同之前的特惠養老金與幾項分類不同,個人自願繳納養老金的稅後部分,就等同於非特惠養老金,它們之間可以劃等號,這也是小編選擇把它們合併的原因。

個人自願繳納養老金(稅後部分),顧名思義,與個人自願繳納養老金的稅前部分是不同的。後者因為是稅前部分,需要在報稅的時候聲明個人自願繳納稅前養老金的數額,這樣就可以享受只有15%的稅收優惠;而前者,是稅後部分,也就是說,您在報過稅之後,可以將剩下的部分放入養老金賬戶中,而這部分就是個人自願繳納的稅後養老金,也就是非特惠養老金。

由於是稅後,您可以隨意支配,所以放入非特惠養老金當然也可以。非特惠養老金不需要在報稅中體現,也不需要對此繳稅繳稅,放多放少全憑自己的喜好、決心與意志。當然非特惠養老金也是有限額要求的,我們會在之後的內容做詳細說明。

由於非特惠養老金屬於稅後環節,故在稅務上也沒有任何優勢,不像特惠養老金一樣只收15%的稅。但不代表非特惠養老金就沒有一點好處—如果您足夠有錢的話,在養老金里多放一些錢總不會是壞事,特惠養老金的額度不夠用,就可以通過非特惠養老金增加自己的養老金賬戶數額;而如果您屬於低收入人群的話,非特惠養老金就能為您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這就是稱為Co-contribution的政策。

養老金Co-contribution是政府為鼓勵低收入人群通過個人繳納稅後養老金的方式放入非特惠養老金而設置的獎勵政策。如果您的應稅收入低於某個數值,並放入非特惠養老金,ATO會為按比例額外獎勵給您一部分錢,並直接打到您的養老金賬戶中。那這個Co-contribution具體是怎麼回事呢,還請您繼續關注我們下一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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