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
筆者最近陸陸續續的收到一些客人的來電,很多是關於457的提名資格的諮詢,一些客人在遞交了提名資格申請後,等待數月卻收到了移民部的拒絕信。有的擔保公司有著 3-4 百萬的年營業額,有 5-6 個僱員,有很好的稅收記錄,但是在關於提名資格申請的時候,卻也在職位的真實性方面出了問題。
移民部關於拒絕提名資格的申請,大多數都會以職位的真實性來做文章,但是一些很明顯的職位為什麼也會遭到拒絕,比如,進出口公司有進出口經理, IT 銷售公司有銷售代表。如何去證明公司有能力擔保相關職位,並且這個職位的存在的必然性,這些都是需要在申請前就要考慮到的。根據移民部的要求,很多職位在解釋其職責的同時,也需要考慮僱主的生意狀況。如果申請在移民部遭到拒絕,如何來應對這一情況,筆者覺得:很多案件是可以走上訴庭,並且能夠得到重新考慮。
筆者舉幾個例子。某公司是做市場營銷的,公司的擔保職位是客戶服務經理,公司的營業額在 200 萬左右,有 4 個僱員,同時有近百個已有客戶。在維護客戶關係上以及發展新的客戶時,都需要有這個職位的人員。在第一次遞交申請時,移民部以材料不足為理由拒絕了申請,由於是提名資格被拒絕,而申請人還有簽證,當時又遞交了第二次表格,在重新準備了材料以及針對當時移民部對於這個職位的具體職責的質疑做了很充分的解釋。但是,申請在遞交後 2 個月也被拒絕。
當時申請人就找到了筆者,希望筆者可以重新審核材料,再次遞交。於是,第三次提名資格也相繼遞交上去。在第三次申請中,材料做了很大的調整,並且針對性的補充了很多文件。但是,最後移民官以很短的時間就拒絕了提名資格。筆者隨後便提起了對於移民部不公平處理案件的投訴,投訴直接發到了移民官的經理。在 3 個星期後,申請得到了批准。在投訴中,筆者詳細介紹了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並且對於移民官的處理提出了異議。對於每一次的拒絕理由表示很大的不滿,因為每一次移民部都是以材料不足以證明職位的真實性為由。
有些申請人在 2015 年買了生意,希望用自雇的形式申請 457,但是由於移民部政策的改變,很多申請被拒絕,其理由就是因為懷疑生意的建立以及職位的設定是為了取得簽證。對於這一類的申請人,筆者建議去上訴庭,在移民法里,沒有對於自雇的限制。
最近的一個案例,A 先生在從 2005 年在阿德雷德做海鮮的出口生意,由於她的孩子在澳洲讀書,所以時常幫助 A 先生聯繫海鮮的批發商,A 先生的孩子在畢業後就在其公司工作,公司發展到最近已經有很大的規模。於是 A 先生決定為其孩子申請 457 簽證,希望他能留在在澳洲,負責這邊的業務,A 先生則回到中國開發市場。但是移民部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了A先生作為法人代表和申請人的父子關係,以此為由,對申請拒絕。生意已經成立十幾年,對於移民部的決定,大家都感到很無奈。這樣的情況,筆者就建議馬上申請上訴。對於移民部的審理,很多簽證沒有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理,移民官的素質差別也影響到了個案。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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