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日澳洲學生簽證新政下,監護人需要注意什麼?

澳洲學生簽證

(澳洲生活網)

自2016年7月1日起,澳洲政府將會向全球年滿6歲的小學生開放教育市場。對許多中國經濟富裕的家庭,顯然這是一個利好消息!從此擺脫填鴨式的教育方式,不再為霧霾而煩惱,對不再為學區房而掙扎的家庭來說,出國留學無疑是一條很好的選擇。

根據7月1日起的新政策,590監護人簽證將會取代現行的580監護人簽證。該簽證為年齡小於18周歲的國際留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而設,目的在於:為年齡小於18周歲的國際留學生提供合法的、相關的監護,以保證學生在澳洲留學期間的正常學習與生活。因此,持有現行580及未來590簽證的監護人,其簽證會附帶一些限制條款。如果不遵守,其監護人簽證將被取消;而同時,移民局也將一同取消被監護人的學生簽證。那麼,限制性條款包括哪些呢?

  1. 所有小留學生的監護人,是不可以來澳後打工的,必須100%起監護作用。如果沒有經濟實力,想一方面送孩子來澳洲讀小學或中學,另一方面父母在外打工,是嚴重違反簽證規定的;
  2. 作為監護人簽證的持有人,雖可以在簽證有效期內進入或離開澳洲,但通常不能僅留下被監護人在澳、而單獨離境,除非已為被監護人安排好臨時、且符合要求的監護人。也就是說,必須與孩子同進退,不能一個人回中國辦事,把孩子扔在澳洲,交給未經批准的他人照顧,否則將面臨簽證被取消的後果。

如果監護人由於特殊情況,必須暫時單獨離開澳洲,離境前,必須向移民局和學生入讀學校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並獲得批准:

  • 監護人需具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證明需要暫時單獨離開澳洲;
  • 監護人需提供適當的證明材料,證明已經為被監護人做好暫時的監護安排,包括住宿、基本福利與支持,直到監護人再次回到澳洲;
  • 所有臨時的監護替代安排,必須得到澳洲移民局以及學生入讀學校的認可。

當監護人決定臨時出行前,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和學校有關人員商討相關事宜。並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為被監護人安排臨時監護:

  • 方式一:

監護人可以推薦提名一名年滿21周歲及以上的人士,擔任臨時監護人,可以是父母中的一方,也可以是合資格的親屬。

  • 方式二:

學生入讀的學校亦可承擔臨時監護人的職責,監護人需提交由學生入讀學校出具的住宿福利確認信(CAAW),並註明:由學校安排的監護事宜的起、始時間。

再次重申:

對於持監護人簽證持有人而言,如果不遵守規定的簽證條款,其簽證將會被取消,而同時,移民局也將一同取消被監護人的學生簽證。

為了免去不必要的麻煩,家長們要小心注意監護人簽證的細節和條款,以免造成誤會!

 

 

供稿:澳城留學移民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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