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家暴受害者  可提前終止房屋租約

澳洲新聞

(澳洲生活網訊)據悉尼晨鋒報報道,新州政府在周二(5日)宣布將允許在家暴中受害的租戶只需提供一份臨時、中期或最終的暴力禁制令(AVO)或法庭令作為證據,就可立即終止租約而不會受處罰。

新州創新與優化管理廳廳長多米尼諾表示新的修改方案,主要包括除可立即終止租約外,還確保受害方無需對房產的損壞和所欠的租金負責。

房東和房產代理也禁止把家暴受害者列入由施暴者造成的房屋損害、或欠下租金的租賃記錄中。

目前,簽署了固定期租約的家暴受害者必須提前14天通知房東,並可能會因此背上債務,還必須出示一份最終的暴力禁制令,而這可能需要等待數月甚至一年的時間才能獲得。

多米尼諾說:「這通常需要繁瑣的手續,對於生活在危險環境中的人是不可接受的。」

據悉,新法將保證受害者在未來租房時不會因曾有不良記錄而租不到房子,同時還加強安全措施,使受害者在沒有法庭聽證的情況下,能夠儘快得到一個臨時的暴力禁止令。

此次改革是繼2010年新州政府對住房租賃法進行了一次審查之後。改革還包括租戶為不受家暴傷害,可以以合理理由更換門鎖;並取消了租戶在家暴案件中,因為其他人造成的房屋損害而自動承擔債務的條款。

新州婦女法律服務中心(WLS NSW)的資深律師麥多諾德(Kellie McDonald)表示,在通常情況下,放棄租住的房子和逃離危險的女性,常常因此招致大筆債務,並被列入黑名單,使她們再次租房時更加困難。 她說:「目前的住房租賃法未能保護新州的家暴受害者。」

這一新案預計將於2017年上半年提交至新州議會。

文:祝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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