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印尼總統佐科威頒布總統令級的代行條例,對兒童性侵犯實施重懲措施,最高可處死刑及化學去勢,除此之外,兒童性侵犯的最低刑期為10年,出獄後還必須配戴電子監控裝置。
今年4月份,14歲女學生尤蘊在放學返家路上,慘遭14名男子性侵併棄屍荒野,震驚全國。
這起性侵案引發全國關注,呼籲嚴懲性侵兒童的罪犯。
佐科威表示,頒布這項條例是為了解決兒童遭性侵的緊急情勢,希望能有效嚇阻印尼愈來愈頻繁的兒童性侵事件。
文:Y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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