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文件與洗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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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網)

巴拿馬文件

上周日,全球大約 100 家媒體突然統一播發了一條重大新聞:有 2.6TB 屬於巴拿馬一家法律事務所 — 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 )的數據被泄露出來。這一事件,被稱為 Panama Papers。

為什麼一家來自中美洲國家法律事務所的數據,能夠在全世界引起軒然大波?

因為:這家法律事務所曾為無數客戶在巴拿馬這個避稅天堂隱藏離岸資產提供了幫助,共創立了超過 21.4 萬家殼公司(Shell Corporation)。而這些殼公司與全世界超過 200 個國家和地區有所關聯,涉及了 143 位來自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政治家和他們的家庭,當中包括有 12 位各國現任領導人。其中包括:俄羅斯總統普京、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巴基斯坦首相沙里夫、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等等。

與中國有關的數家離岸公司

Mossack Fonseca的客戶名單中,最吸引中國人眼球的有兩個:一個是中國前總理李鵬的女兒李小琳,她留下的痕迹有她的護照複印件。《巴拿馬文件》還特別用示意圖,剖析了莫薩克為李小琳在美屬維京群島(U.S. Virgin Islands)設置離岸公司Cofic Investment LTD.的架構,其中Liu Zhiyuan 是李小琳的丈夫。另外一個備受關注的就是:習近平的姐夫–鄧家貴。文件顯示:鄧曾在2009年買下兩家岸外公司。從公司資料的表格來看,這兩家公司沒有實際運作的痕迹。《巴拿馬文件》還披露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高麗和劉雲山家族成員的名字。前神州政協主席賈慶林的孫女–李紫丹也擁有一家離岸公司。據國際調查記者聯盟消息稱:李紫丹在青少年時期,名下就有一家離岸公司。

洗錢是一種嚴重犯罪

在巴拿馬或者世界上任何一個離岸避稅聖地設立一家公司並不違法,但是,Mossack Fonseca是幫助各國權貴、富人和黑幫成員如何利用避稅天堂來隱藏自己的財富。這樣的行為在各個國家都是明令禁止的。一旦被發現,輕則補交大筆的稅費,重則身陷囹圄。

留學生存錢入獄

最近的另一個新聞:一名在UNSW讀書、名叫馮毅(音譯)的、來自北京的中國留學生,在澳洲多個銀行四處存錢,且越存越多,存款金額高達400萬澳元(摺合人民幣約2,000萬人民幣)。澳洲警察跟蹤調查後,拘捕了他——因涉嫌非法洗錢!據了解,馮毅是從2014年7月持旅遊簽來澳大利亞留學的,不到兩周後,他就開始帶著裝滿現金的袋子,往澳洲聯邦銀行和西太平洋銀行各個分行存款,存款賬戶近20個。一直到同年12月8日,不到5個月的時間,就在澳存款累計68次,存款數額達4,056,930澳元(約合人民幣1,977萬)。每筆存款從2萬澳元到8萬澳元不等,並且這些賬戶各自屬於不同的公司,諸如「Auschain Investment trust(奧斯切安信託公司)」或「George Xie’s Investments Pty Ltd(謝喬治投資有限公司)」等意義不明的賬戶名字存入。這些錢都是從哪裡來的呢?

馮毅說:他在為「大哥」做事,這個他說的「大哥」就是所有贓款的提供者,他們通過微信溝通所有交易細節。他們之間會通過簡訊和電話確認見面地點,然後用現金以及存款指示,如存多少、存哪個賬戶,會一起交給馮毅。他存完錢後,會把銀行存款小票通過微信截屏,發給「大哥」,確認交易。馮毅現在已經罪名成立,6月17日會進行刑罰判決。

請注意:在澳洲,如果你存1萬現金到銀行,銀行是會直接報告給稅局。如果你做生意收買方超過1萬的現金,你也需要趕緊通知稅局。不然,你就在不知不覺中成了幫人洗錢的幫凶。

澳洲關於洗錢罪的規定

在澳洲刑法中,與洗錢有關的罪名有19種。其中,它們的刑期包括:

刑法條款 400.3 400.4 400.5 400.6 400.7 400.8
洗錢的數額(澳元) 1百萬以上 十萬以上 五萬以上 一萬以上 一千以上 任何數額
 

最高刑罰(年)

Ss1故意 25 20 15 10 5 1
Ss2 魯莽 12 10 7 5 2 0.5
Ss3 疏忽 5 4 3 2 1 罰金

由上可知:洗錢是一種很嚴重的犯罪,如果數額巨大、並且被證明是故意洗錢,最高可服25年刑期。

結語

如果您懷疑自己可能無意中參與到洗錢行為,請您及時找正規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諮詢。

Auslink Lawyers 的專業的、有著超過20年從業經驗的刑法諮詢律師,可以幫您解答您的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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