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如果你的大型手袋裡裝滿了工作文件及相關的電子產品,同時你又有一本記錄手袋用途的工作日誌,那麼你可以放心地為你的手袋申請抵稅了。
儘管之前有相反的媒體報導,但看起來女士也能將手袋用在報稅上,即有如此好事,商店購物將迎來大好時機,當然唯一要滿足的條件就是—你必須有一本工作日誌,來證明這手袋中裝的不僅僅是唇膏和午餐。
有報告曾指出,澳洲稅務局讓男士可以較為輕鬆的把公文包也算在稅款抵扣當中,而反觀女士要用手袋算作抵稅則較為麻煩。此後,不少會計師試圖弄清對女性的稅收規則。
Whitehead Dingley & Betar旗下的註冊會計師及合伙人Kate Hills女士表示,她本人就為自己的工作手袋申請了抵稅。她說:「我個人不是很明白為甚麼男性女性在這方面會有不同,我能看出的唯一不同之處就是一個叫手袋另一個叫挎包或公文包。」
助理稅務局長Graham Whyte在為手袋申請抵稅這一問題上向news.com.au網站作出了澄清,他認為,個人「可以對那些主要用於工作目的資產申請抵稅,例如用於攜帶工作文件或電子設備的袋子或挎包,只要這些東西是用於工作目的。」
Whyte先生表示:「要取決於該物品的用途而不是名字。例如,如果一個公文包里主要裝的是午餐及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個人物品的話,那它的用途與一個手袋其實是差不多的,因此不能對該公文包的購買費用申請抵稅。」
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的私人客戶合伙人Paul Brassil表示,為了保險起見,女性應該謹慎一些,應把自己手袋的工作用途記錄下來,最好是使用工作日誌,記錄近三個月的用途,以應對稅務局決定對個人稅務審核的情況。
百貨巨頭Myer非常樂於見到這一決定,而原因則是顯而易見的。
一位公司發言人表示:「我們推測將會看到大型手提包的銷量增長,但這最終還是要取決於稅務局如何定義工作提包,使其與一般的手袋有所區別。」
體積較大的手袋如手提包,以及那些袋中有許多隔間的包比起一般的女士手包被認為是更適合攜帶工作物品。
Brassil先生說:「如果你的手包超級貴的話,那你對手包的抵稅申請可能就不會被澳洲稅務局批准。」
而女士能申請抵稅的還不僅僅是手袋,防晒霜、手套、太陽鏡和帽子,只要你能證明這些與你的工作有明顯聯繫或能避免你在工作時「受傷或生病」,你都可以為它們申請抵稅。
例如,一位快遞員或經常要開車拜訪客戶的銷售員是可以把駕駛手套、墨鏡和防晒霜的購買費用申請抵稅的,因為這些產品保護他們在車內時不會被陽光所傷。
但也有一些不能被報稅的物品。儘管人們認為為了一個良好的工作形象是需要化妝的,但化妝品基本上是不能被抵稅的,除非你是舞台或熒幕上的演員。
圖: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