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悉尼計程車司機皮埃爾Chahoud因為穿了一雙棕色的皮鞋而被警察罰款100元。回到家,正當他打算交了這筆罰款的時候,他的妻子卻不幹了。
1月初,早上7點左右計程車司機皮埃爾Chahoud在The Star賭場外等客人,那是自從宵禁以來那個時間段他唯一可以拉到客人的地方。
這時一名警察走過來,發現他穿著的棕色皮鞋,就對他說:」你的制服穿的不正確,而且這個地方禁止停車。」然後他又說:」如果你有一個良好的駕車記錄,我不會因為你亂停車就罰你,但因為你的鞋子,我會給你一個小小的罰單。」
顯然,Chahoud的駕車記錄還不錯,他並沒有因為在非停車區停車而被開罰單,而是因為這雙鞋得到了金額為$100的罰款。
「他倒是很願意去繳罰款,但我覺得很不公平,」Chahoud太太說,「這讓我很生氣,他們應該出去抓犯罪分子,而不是一個養家糊口為了4個孩子每天早上2:30起床去工作,一天可能賺不了100澳幣的男人。」
按著新州的法律,穿著不合適的制服的確是一項罪行,根據1990年新州客運法「計程車司機必須穿著統一的制服而駕駛」,新州計程車委員會稱計程車司機應「有 一個專業的外觀」,穿著不當的最高罰款為$550。
然而自從《每日電訊報》跟蹤報道該事件後,新州警局已經撤回了處罰通知。警局發言人Tarek Al Issawi澄清「計程車司機未按規定著裝不會被罰款」。隨著去年12月18日Uber合法化後,法規中已經沒有這項強制性規定了。
新州收入署(OSR)透露,自去年這項規定取消後,新州警方因失誤而向10名計程車司機發出了罰款通知。
Chahoud先生現在仍然可以放心的繼續穿他的棕色皮鞋了。
圖: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