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市震蕩,證監會暫停實施「熔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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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網訊)在本周發生兩日指數熔斷後,中國三大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被批准自1月8日起暫停指數熔斷制度。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發布指數熔斷制度,熔斷基準指數為滬深300指數,並於2016年1月1日正式用於實施。「指數熔斷」制度是指在當日交易日內,當某一股指產品跌幅達5%時,股市將暫停交易15分鐘,當跌幅達7%是,股市將停止交易。

自實行以來,一周內中國股市兩次由於達到熔斷值而停止交易。在證監會官方解釋暫停熔斷機制時稱,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為市場提供「冷靜期」,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匆忙決策,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但從近兩次實際熔斷情況看,中國市場出現了一種「磁吸效應」,熔斷並沒有達到抑制股市情緒性下跌的作用,反而由於部分投資者提前交易導致加速熔斷,而起到了助跌的作用。

其實早在1月4日,熔斷髮生的第一天,新熔斷機制便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爭議。圍繞「熔斷機制應否廢止」與「如何改進熔斷機制」兩大問題,大家七嘴八舌,爭執不下,就連專家們都莫衷一是。雖然證監會曾明確表示,熔斷機制發揮了「冷靜期」作用,但業界對這一機制的批評聲音仍不絕於耳。

然而,隨著1月7日盤後半小時便收盤的現狀,原本的爭議聲愈發地響亮起來。

民生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邱曉華直言對熔斷機制的批評。他在微博上表示,這項制度(熔斷)存在很大問題,名義上是防止股市大幅度波動,實際上已經是人為製造股災。他建議,從穩定市場、保護投資者著想,應當暫緩實施熔斷制度。

此外,在批評之餘也有對如何改進熔斷機制提出具體建議的。

九州證券鄧海清認為,設置熔斷機制不應當降低市場原有流動性,對於大盤指數要更偏重防範過度波動,對於個股則要更偏重提供流動性。借鑒國際經驗以及散戶為主的國情,鄧海清建議個股漲跌停板放寬到15%,第一次指數熔斷線維持5%,第二次指數熔斷線放寬到10%。

作者: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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