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
澳大利亞移民和邊境保衛部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Border Protection, 簡稱DIBP) 規定, 凡申請留學澳大利亞且未滿18周歲的國際留學生, 如需獲得學生簽證, 必須向DIBP有效證明申請人在澳期間能夠獲得良好的照顧, 即: 申請人在其學生簽證有效期內,或是年滿18周歲前 (以先發生的時間節點為滿足條件) , 均必須獲得由DIBP批准的在澳住宿、 支持服務及整體福利安排。
DIBP認可以下三種未滿18周歲國際學生在澳的住宿、 支持服務及福利安排方式。 陪讀人員需申請學生監護人簽證。
就讀澳大利亞中小學的國際學生
許多持有學生簽證、且未滿18周歲的國際學生都就讀於澳大利亞的中小學。 為所有學生提供優質教育機會和安全環境, 是澳大利亞學校的首要職責。 18周歲以下留澳國際學生的父母,應及時向學校了解其針對他們孩子的住宿與福利安排, 若有任何疑問, 應及時聯繫學校。 澳大利亞中小學歡迎父母參與學校的教育工作。
常見問題:關於未滿18周歲、持學生簽證留澳國際學生在住宿及福利安排方面的規定
Q1: 如果我的孩子未滿18周歲,想申請學生簽證赴澳留學,有關住宿和福利安排方面,有幾種符合學生簽證規定的選擇方式?
有三種方式:
- 方式一: 學生在澳期間, 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
- 方式二: 學生在澳期間, 與其他親屬居住。該親屬須超過21周歲, 由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名,並獲得DIBP的批准;
- 方式三: 學生在澳期間的住宿和福利安排,均由其就讀院校批准, 例如入住學校宿舍或經批准的寄宿家庭。
未滿18周歲的學生在澳期間, 如不與父母、 法定監護人或經批准的其他親屬居住, 其住宿及福利安排必須由其就讀院校批准。 學生在申請學生簽證時, 必須同時獲得學校出具的 「註冊確認書」 (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英文簡稱CoE)和「住宿與福利安排確認函」 (Confirmation of Accommodation and Welfare, 簡稱CAAW)。
Q2: 誰是「法定監護人」?
各國有不同的監護人法。 從簽證的角度來說,法定監護人通常指父母 (包括繼父母) 、 養父母或被澳大利亞法律或國外法律授予監護權的個人。
Q3: IBP需要哪些證明材料,以批准我孩子在澳的住宿與福利安排?
如果您的孩子打算在澳期間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起居住, DIBP需要雙方關係的證明(比如,出生證或監護權證明), 以及孩子留澳期間, 或年滿18周歲前 (以先發生的時間節點為滿足條件) ,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權同期在澳居住的證明 (例如,澳大利亞公民證或有效簽證)。您同時需要填寫學生監護人提名表格(157N表格)。
如果您的孩子打算在澳期間與其他親屬一起居住, DIBP需要雙方家庭關係的證明 (例如,出生證或家譜) 、 該親屬至少已年滿21周歲的證明、 無犯罪記錄、 以及你孩子留澳期間, 或年滿18周歲前 (以先發生的時間節點為滿足條件) , 該親屬有權同期在澳居住的證明 (例如,澳大利亞公民證或有效簽證) 。 您同時需要填寫學生監護人提名157N表格。
如果父母、 法定監護人或其他親屬需要簽證來陪伴您的孩子, 可申請學生監護人簽證(簽證類別580) 。 有關該簽證的信息, 請訪問DIBP網站:www.immi.gov.au/Visas/Pages/580
如果您孩子就讀的院校負責批准孩子的住宿與福利安排, 您在遞交學生簽證申請時, 除了必須已獲得學校出具的 「註冊錄取確認書」 (CoE) 外, 還必須獲得學校的 「住宿與福利安排確認函」 (CAAW) 。
請注意: 如果你通過中介為您的孩子申請學生簽證, 務必保留一份所有以您名義遞交的申請材料複印件。
Q4: 如果我想讓我的孩子和他/她的堂/表兄弟姊妹或我的朋友在澳一起住,是否可以?有哪些規定?
如果您希望您孩子一起在澳居住的人、不是以上第二種方式中受DIBP認可的親屬,您需要和孩子就讀的院校商議。學校會告訴您什麼是可行的,有沒有附加條件等。更多信息請參見DIBP網站:www.immi.gov.au/Visas/Pages/571.aspx
請注意:學校可以不批准孩子與家長的朋友或某些親屬一同居住。為孩子提供住宿及福利安排的個人或實體機構必須符合學校制定的規範。詳見《2007年國家規範》第五條標準的註解。
Q5: 如果我想變更我孩子的住宿及福利安排,應該怎麼做?
不論您選擇的住宿及福利安排的方式是三種中的哪一種,如果想變更目前的方式,您需要首先聯繫孩子現在就讀的學校,詢問應遵循的步驟,包括如何向DIBP告知變更。
Q6: 如果選擇第三種方式,我是否可以委託教育中介或澳大利亞的服務性公司來安排我孩子的住宿及福利?需要遵守什麼規定?
如果選擇第三種方式,那麼學生在澳期間的住宿和福利安排均由其就讀院校批准。學校有義務決定您孩子的住宿及福利安排,並出具 「住宿與福利安排確認函」(CAAW)。如果您希望委託教育中介或澳大利亞的服務性公司來安排你孩子的住宿及福利,您需要與學校商議,並獲得學校的批准。
請注意:不論教育中介還是澳大利亞的服務性公司,都無權決定您孩子的住宿及福利安排。
Q7: 如果方式一與方式二不適用,我是否必須在澳大利亞指定一個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這樣他/她的學生簽證才能被批准?
不是。根據《2007年國家規範》第五條標準的註解,澳大利亞政府並沒有這項規定。更多信息請參見:
internationaleducation.gov.au/Regulatory-Information/Education-Services-for-Overseas-Students-ESOS-Legislative-Framework/National-Code/nationalcodepartd/Pages/Explanatorygu
澳大利亞政府規定的是,國際學生在申請學生簽證之前,必須已經有合適的住宿與福利安排。父母可以選擇這三種關於住宿與福利安排方式中的其中一種。如果方式一與方式二不適用,只有院校有權利決定您孩子的住宿與福利安排。
Q8: 我的孩子留澳期間,還有什麼法律是保障他/她福利的?
澳大利亞各州及地區有各自的兒童保護法律法規,同樣適用於未滿18周歲的留澳國際學生。所有澳大利亞中小學都設有兒童保護和安全的規定。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州及地區兒童保護法律或政策,您可以向孩子就讀的院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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