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眾所周知,近來人們要踏入澳大利亞房產市場是非常困難的。高漲的房價、緊繃的借貸,以及來自已經在房產增值中獲益的投資人的競爭,都意味著進入市場的首次買房者數量在減少。他們必須接受沉重的抵押借款,才能買到房產。
澳大利亞央行(Reverse Bank of Australia, RBA)在『2015年住房融資評論』中顯示,首次買房者人數下跌了11%,這已經是首購者借款比例的最低紀錄。簡而言之,房價漲幅已大大超過薪資成長,而比例懸殊的情況仍會持續。
雖然擁有一棟紅磚與灰漿砌成的房屋──這個美夢越來越難以實現,但一些聰明的投資人轉而尋求其他選擇。其中一個最特別的選項是:與朋友們合購房子,或者也叫「共同擁有(co-owning)」。
大多數人都習慣與伴侶或同伴一起買房,但是共同所有權(co-ownership)的定義是兩人或更多人合買一個房地產,每個人擁有分割明確的共享空間。這些共用空間的劃分有時候是相等的,也有不平等的情況,這要根據彼此的協議而定。除此之外,如果其中一方過世,原本屬於他們的房屋共有權可傳遞(pass on),或是留給他們喜歡的人。聽起來很簡單是吧?
在下文中,Onthehouse網站的財經編輯Peter Boehm先生談到給合購買房的優勢:
「你可以集結你的財務來源,如此你的購買能力和借貸能力將顯著地增加,這是共同所有權最大的優勢之一。共同所有權能協助你購買更知名或昂貴地區的房產,而這些地區價格的增長潛力和長期盈利能力可能會更大。
Boehm先生還說,「你也能就此提早踏入房產市場。舉例來說,你不需要存到一定額度的存款,也無須支付所有的購買費用,因為你的朋友或是共同所有人(co-owner)會負擔所有差額。那麼你就能儘速成為一個房地產投資人,或是一名自有屋主。」
團體合購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第一,財源增加,因此在申請貸款時也容易通過,並增加了存款。第二,由於共享生活空間,則日常的花費也是共同負擔的。
不過,雖然團體合購好處多,我們仍不能忽略其潛藏的風險。Peter Boehm先生提醒,首先,當要償還房屋貸款和其他債款時,每一位共同所有人在個人和集體兩個部分都須承擔責任。實際情況是,你在這棟房子里擁有的私人空間可能大於你的朋友,或是比他所擁有的空間小,即兩人的空間劃分是不恰當的。此外,如果有一個人,或其他所有合購人都逃避責任,那麼你就得獨自承擔並非屬於自己的責任。所以,即使你們是很要好的朋友,在簽署合約時,仍要謹慎小心,誰也不知道未來會怎樣。
財務困境是婚姻出現裂痕的很大促因,同樣的,財務困境也會使朋友之間訂下的共同所有權協議破局。若要退出協議,則會衍生許多問題。就如Boehm先生所說的,「最糟的局面就是,合購的房產被迫賣出去了,卻不符合每個人的最佳利益。千萬記得,你對合購房屋負有財務上的責任,對你的共同所有人也是。
因此,在你計畫與朋友們合購房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行;共同購買是一項重大的承諾,你必須考慮清楚。為維護雙方的投資利益以及彼此的友誼,Boehm先生建議,所有即將合購的人,在採取行動之前,務必考慮5個關鍵點,如下:
1.盡量減少合購人數
「將共同所有人數減至最小,最好不要超過3或4人。這樣能減少定訂協議時的紛亂和複雜。」
2.慎選合購夥伴
「尋找你能信任的朋友,並且他認同你在房產上的觀點和喜好。或是找一位能夠相處在同一個空間,而不會感到不自在的人。時時要記得維繫你們的友誼關係。」
3.不要意氣用事
「你必須客觀判斷,凡事用頭腦思考,而不是用感情來做決定。確保每個人在定訂協議時,都能發表獨立自主且正當的意見,每個人也都能在過程中說明自己的期望、權利和應負的義務。
在擬訂一份正式的協議時,彼此能將所有疑慮攤在桌面上談是最好的,你沒有思考到的問題也能在這時一併討論,如果事情發展變壞了,要找出解決的方式。」
4.把風險列入考量
「有些事可能往壞的方向發展,你要保持自在的態度,用溫和而明智的方式化解危機。比如:萬一其中一方想把房子賣掉,而你不同意時,怎麼處理?或者,有人不履行清償抵押借款的義務,而落得你來收拾殘局,怎麼辦?這些都是很嚴重的問題,不處理好的話,會造成你本人和財務上的困難。
5.明智地購買和借款
「在購買任何房地產時,都要明智地選擇、明智地借款。無論是自己購買,還是與他人購買,原則是一樣的。」
作者:喬伊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5年9月3日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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