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澳政府正在加強對外國人違規置業的查處力度。澳聯邦財長辦公室本周二發表簡報,宣布了澳洲稅務局(ATO)的調查進展。
根據簡報,目前共有195筆交易受到審查,其中40筆交易是鄰居舉報,24筆交易是外國投資者主動「自首」承認可能違規,其餘是稅務局通過審計而發現的。受調查物業包括豪宅和州府城郊普通物業,其中一名投資者被發現擁有10處物業,從30萬元的單元房到140萬元的獨立屋都有。
數日前,費爾法克斯媒體的一項調查披露,一名中國房地產開發商Wang Zhijun隱藏了真實身份,以一對墨爾本老夫婦為幌子,以5200萬元的價格買下了澳洲最著名的豪宅之一,位於悉尼Point Piper的Altona。該媒體確認,Altona正是目前接受稅務局調查的195棟物業之一。霍基(John Hockey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195例僅僅是「冰山一角」
在FIRB證明其無法執行或調查適用於房地產的外商投資法律之後,稅務局部署了60多名調查員負責篩查稅務局的資料庫以及可能有風險的領域。目前,稅務局的審計還處在初步階段,但目前的調查據悉已讓悉尼和墨爾本的一些豪宅中介感到不安。在上月公布的預算案中,稅務局未來四年獲得了3720萬元的新資金用於專項調查。
從去年底開始,澳政府加大對外國投資者違規置業的查處。今年3月,霍基強迫中國房地產開發商,億萬富翁許家印賣掉價值3900萬元的Point Piper豪宅,因為這筆交易違反了外商投資規定。在近日一名英國投資者承認他們花費70萬元購買的一棟位於珀斯的物業很有可能違反了法律之後,預計不久對發出第二項強制放盤令。
財政部數據顯示,3月份共有8.8萬套現房由臨時居民所有,新州佔了26%。維州緊隨其後,臨時簽證持有人持有25%的現房。在西澳,臨時居民持有的現房卻佔到了現房市場的22%。接下來依次是昆州(19%),南澳(4%),澳洲首都領地ACT(1.5%),塔州(1.1%),北領地(0.2%)。
法律要求外籍人士在購買現房前必須獲得FIRB的批准,但可以自由地投資新屋開發。臨時居民可以購買現房用於自住,但必須在簽證到期時把房子賣掉,或者不再把這棟房子作為主要居住地。
根據去年12月份開始實施的外國人買房新條例,外國人非法購買澳洲房產將會被處罰10萬澳元和最長3年監禁。在今年12月之前自己主動申報的,將免於處罰,只是需要在3個月內出售這些非法購得的房產。
簡報警告說,如果有第三方故意協助外國投資者違規購房,也將受到民事和刑事處罰,其中包括4萬5千澳元的個人罰款和22萬5千澳元的企業處罰。
文:Mo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