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現在發展的勢頭來看,移民部打擊黑民的行動仍在全力進行中,針對這一形勢,筆者之前已經勸說廣大非法居留的人士抓緊時間尋找適合自己情況的簽證趕快申請。
最近幾周,不少前來諮詢的客戶都對「假」結婚表示出了興趣。筆者在上期中對這一現象進行了闡述,並且一再表示不贊成這種建立在虛假關係上的婚姻。因為眾所周知,現在移民部不僅對黑民打擊的非常厲害,而且對一些通過提供虛假信息和證明的案件也審查的非常嚴格。
不少讀者可能認為,只要能在審查這一環節矇混過關,等拿到了永居簽證,就能高枕無憂了。事實不然,筆者接下來要說的一個案例,對廣大讀者來說,就是一個非常好的警示。案例中的主角,在拿到永居簽證9年後被取消了這一簽證,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先讓我們從故事的開頭說起吧。
案件中的主角是一對夫婦,他們出生並且居住在海外。我們暫且把男方稱作L先生,其妻子稱為Y女士。他們在上世紀中期生了3個孩子,在此筆者將他們稱為大兒子H先生,大女兒J女士以及小兒子N先生。後來他們的女兒J女士首先來到澳洲留學,畢業後就申請了永居簽證。
在她的申請材料中,她聲稱她有兩個兄弟住在中國。之後她的申請獲得批准。一年後,J女士的父母,即L先生和Y女士便遞交了旅遊簽證申請來澳。在他們的申請材料中,有一份公證書證明他們有3個子女,而且在他們的家庭成員構成表格中,他們也填寫有3個子女。又過了一年後,這對夫婦遞交了父母移民的申請。不少讀者都知道,遞交父母移民申請,首先要通過一個家庭成員平衡性測試,即申請人的子女必須有一半或者以上的人目前居住在澳洲。
這對夫婦則在遞交申請時稱他們只有2個子女,一個兒子H先生住在中國,女兒J女士住在澳洲,而閉口不提另外一個兒子N先生。不久後,他們的父母移民申請獲得批准,他們獲得了澳洲的永居簽證。又過了一年,他們的大兒子H先生遞交了家庭最後成員簽證的申請,在申請中他向移民部告知N先生已經被他的叔叔,即L先生的弟弟收養,並提供一份「領養公證書」作為證明。但隨後移民部拒絕了他的家庭最後成員簽證的申請。原因是移民官認為H先生仍有一個弟弟,即N先生和他住在同一國家。若干年後,這對夫婦獲得了居民返居簽證。但不幸地是,一年多後,他們收到移民部通知,說要取消他們之前的父母簽證。他們覺得不服,就上訴到仲裁庭,於是一場爭論展開了。
在聽證會開庭之前,法官要求申請人夫婦提供相關的收養陳述和證明,但卻發現所得到的材料前後有所矛盾。隨後在庭審開始前幾天,L先生又以健康狀況不佳為由,要求庭審延遲。雖然他後來向法官提供了確實的證據表明自己的確患有多種嚴重疾病,但是法官卻察覺到了他有無限期拖延庭審的意圖,最終,在仲裁庭的各種「關照」措施下,他們才勉強出庭。
法庭上,法官將他們分開單獨問話。由於他們中L夫婦,J女士和H先生分別先後三次遞交過申請,並且有關N先生的說明材料前後存在矛盾,因此法官就這一問題向他們發起詢問。結果發現,他們彼此之間的證詞要麼是缺乏說服力或者證據的支持,要麼就是彼此矛盾。於是,最後法官判定他們偽造材料,提供不實信息,並支持移民部的決定取消這對夫婦之前獲得的父母永居簽證,此時距離他們當初獲得簽證已有9年之多。
由此可見,企圖抱有僥倖心理想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獲得永居簽證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對於許多申請人來說,即使是真實的關係,最好也能尋找專業人士的幫助,以合理合法的途徑向移民部提供信息和資料,才能避免上述的悲劇再次出現。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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