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對於夫妻團聚簽證,移民官會從四個方面對婚姻及申請進行評估。
一、婚姻的真實性
從結婚證到雙方面試的回答,到其它的旁證來證明,移民官對雙方是否真正同居,都會仔細的考量。如果夫妻雙方在面試時對同一問題回答得不一致就容易讓移民官產生懷疑。
二、夫妻雙方的感情依賴度
不要以為抱著你們的婚姻是真實的就一定會通過,比如移民官會問類似舉行婚禮沒有之類的問題。如果出現夫妻回答不太一樣,那此次的申請估計就要很難通過。
三、結婚的社會影響因素
即對申請人身邊親戚朋友的旁證來證明這對夫妻婚姻結合的真實性,其中申請人要遞交照片和證明信,可以是自己的親戚或者是朋友為其證明。但切記不能寫得過於籠統,需要提供細節的描述。否則也會遭到移民官的相同置疑。
四、婚姻的經濟基礎
需要向移民官提供有共同的房產、汽車以及其它的資產和共同債務之類,保證有足夠的經濟聯繫。否則移民官有理由判斷你們為假結婚。
結婚移民簽證提示
1. 申請人應客觀地思考與回答移民官的提問,家庭成員間有一些小矛盾是正常的事情,不要因為面子而故意隱瞞。
2. 申請夫婦要進行很好的溝通,少做一些過於模糊與主觀性的回答,尤其在對一些時間和數字方面,雙方要能將真實的情況完整一致、準確地告訴移民官。
3. 西方人在對待事情上他們更傾向 於書面的證據,這個問題在考量夫妻婚姻經濟基礎與聯繫的時候尤為重要。用他們的思維去回答問題。提供更多的書面的證據。
在與移民官打交道的時候,要多從他們思考問題的角度來考慮,而不是自己通常的想當然,並且盡量將相關的書面證明材料整理出來,最好提前對一些問題進行一下統一的回答,避免雙方答案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