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來,新州首置業者津貼逾500萬冒領,被政府追回。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在近1,400起調查中,有478名業主被勒令退回津貼。
新州財政收入辦公室(NSW Office of State Revenue)一名發言人表示,該辦公室會利用數據匹配和數據挖掘技術,定期進行隨機而又有針對性的審計,從而確認不符合首置業者津貼領取資格、不享受稅收優惠或不符合居住要求的申請者。
發言人還表示:「調查通常針對可能沒有符合居住要求的領取者,或者提交給辦公室作進一步調查的人」。
在最嚴重的案子中,政府提起過19項起訴,導致業主被判進行社區服務或被監禁。在其中一起訴訟案中,一名40歲的快遞車司機因虛報其兄弟符合居住要求領取首置業者津貼而在去年被判四個月監禁,緩期執行。
另外,地層律師班納曼(David Bannerman)發現一名女性利用近期到澳洲作為「掩護」,購買了三套公寓。班納曼當時是一棟建築的業主立案法團的代理,因公寓表面上的業主沒有支付一年前的物業管理費,該法團成功地使得業主宣告破產。然而,破產受託人將那套Lidcombe售出後,一名神秘女性聲稱她是公寓的真正業主,並且在業主立案法團之前索要出售公寓所得。
班納曼之後了解到,這名神秘女性還購買了另外兩處房產,並且都享受了印花稅減免的優惠。
通過首置業者津貼和印花稅優惠,首置業者買房時可以節省近3萬元。過去三年內,新州政府提供了5,565筆首置業者津貼,總值達近4,600萬元。
符合首置業津貼資格的申請人不需要在澳洲停留特定時間,但必須是永久居民或者澳洲公民。
發言人表示,通過欺詐行為獲得首置業者津貼及印花稅減免優惠的人,最高將面臨監禁兩年和/或罰款1.1萬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