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在澳洲經營生意,開具稅務發票(tax invoice)對於買賣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本篇文章將會解析如何正規地開具稅務發票,以及如何利用發票進行GST抵免。
- 當您出售一件超過$82.50(含GST)的商品或服務時,您需要給GST註冊客戶提供一份稅務發票,以便他們對所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進行稅務抵免,並且當客戶需要您提供稅務發票時,您必須在要求提出的28天內出具發票。
- 當您的含稅銷售低於$1000時,稅務發票必須明確包含以下七個細節:
1. 該文件將作為稅務發票使用;
2. 銷售方所在公司名稱(identity);
3. 銷售方的澳大利亞商業號碼(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即ABN);
4. 稅務發票開具日期;
5. 對所售商品或服務的簡要描述,包括數量(可選)和價格;
6. 應付GST數額。該項可以單獨列明,或者當GST數額是總價的1/11時,可列為「總價含GST」(total price including GST);
7. 發票上每筆銷售的含稅銷售額(即,每筆銷售所含GST數額);
a. 在例一中,發票上「總價含GST」表明這是一筆含稅銷售,因此符合第7條要求;
b. 在例二中,發票不僅列明每筆銷售所含的GST(如圖中GST數額一欄所示),並且發票上「總價含GST」也表明這是一筆含稅銷售,因此,該發票也符合第7條要求。
例二:銷售額超過$1000的稅務發票:
除此之外,當銷售額等於或高於$1000時,稅務發票需要標明:
8. 購買方的名址或ABN
- 當您銷售額等於或高於$1000的稅務發票符合要求時,銷售額低於$1000時也可使用此發票。
- 當您出售一件不超過$82.50(含GST)的商品或服務時,您必須給GST註冊客戶提供以下幾種文件作為稅務抵免的憑證,例如:收銀台列印憑條,收據或發票。
供稿:劉曉梅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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