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隨著聖誕節的到來,在員工們盼望著聖誕聚餐以及聖誕禮物的同時,聖誕節公司員工福利能否申請稅款減免的話題引起了廣泛關注。
通常來說,假如僱主在工作日的時候,在自己的辦公場所提供給員工(或者公司主管)的聖誕聚餐是可以免除福利稅收(Fringe Benefit Tax, FBT)的。但如果是跟僱員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公司聖誕聚餐,並且人均消費達到$300或以上,公司將要交納福利稅(FBT)。
那麼公司送給員工的聖誕禮物需要交納福利稅(FBT)嗎?
如果在聖誕節期間,只要公司送給每個員工的禮物價值不超過 $300,都是可以免除福利稅的。
但如果公司在聖誕聚會上送員工禮物,禮物的價格和聖誕聚餐的餐費應當分開計算來決定公司是否要交福利稅。也就是說如果每份禮物的價格和人均的餐費分別小於$300, 那麼它們都可以免除福利稅。
那麼在辦公場所和非辦公場所舉辦聖誕聚餐有什麼區別嗎?
下面有兩個案例分別給大家列舉了針對在辦公場所和非辦公場所舉辦聖誕聚餐的幾種情況。
案例1 (針對辦公場所)
公司A決定在聖誕節前夕在其辦公大樓舉辦聖誕晚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 | 那麼: |
只有公司員工參加 | 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因為人均消費不超過$300 |
公司員工以及跟員工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人均消費 $185 | 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因為人均消費不超過$300 |
公司員工以及跟員工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人均消費 $365 | -對員工來說,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對跟員工相關的人來說,公司需要交納福利稅(FBT), 因為人均消費超過$300 |
案例2 (針對非辦公場所)
公司B 決定在聖誕前夕在一家飯店舉辦聖誕晚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 | 那麼: |
只有公司員工參加,人均消費 $195 | 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 因為人均消費不超過$300 |
公司員工以及跟員工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人均消費 $180 | 公司不需要交納任何福利稅(FBT), 因為人均消費不超過$300 |
公司員工以及跟員工相關(不任職於該公司)的人參加,人均消費 $365 | -對員工來說,公司需要交納福利稅(FBT)-對跟員工相關的人來說,公司需要交納福利稅(FB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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