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上期我們講到了主要自住房(Main Residence)豁免資本增值稅(CGT)的兩種情形。 總的來說,如果您搬出主要自住房,並且沒有將其出租,您可以永久視其為主要自住房來豁免CGT。如果您搬出主要自住房,並將它出租產生收入,您可以在接下來的六年時間裡里仍然視其為主要自住房,以此豁免CGT。
今天我們為您介紹出售房產的另外兩種情形,這兩種只能部分豁免CGT:
1. 沒有立即入住:
如果您買房之後沒有立即入住,而是將其出租出去,那您便不能在購買之日起視其為主要自住房(如果是因為生病或者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影響了您的入住時間,您仍然可以在購買之日起視其為主要自住房)。
例:2004年小李在悉尼花40萬買了一座公寓(apartment),並且在房產交接後把該公寓作為投資房租了出去,自己則在外面租房住。這也是小李的唯一房產。五年之後(2009年),房客沒有續約,小李自己住進了該公寓。此時,公寓的價格已經漲到了50萬。又過了五年(2014年),小李70萬將該房產賣出。這種情況下,小李只能豁免部分CGT,因為第一個五年(2004-2009)小李沒有立即入住該房產,該時間段不能將該房產作為主要自住房。
有兩種方法計算小李產生的CGT,一種是時間比例法:
小李產生的CGT=(70萬– 40萬)x 50%= 15 萬
註:50% = 1825天(小李居住的時間)/ 3650天(小李擁有該房產的時間)
另外一種是價值增長法:
小李產生的CGT=50萬 – 40萬 =10萬
註:50萬是小李在入住前的房產市場價格,小李在入住前對該房產做了市場評估。
小李可以選擇以上兩種方法中較低的值來計算CGT,但是在用第二種方法計算的前提是,小李在入住前請專業的資產評估師對該房產進行了市場評估。
2. 只將部分房產出租:
如果您在購買房產後,將部分房產出租出去,您在出售該房產時需要繳納以出租面積為比例的資產增值稅。
例:2010年小李花60萬買了一個三房公寓,面積為100㎡。買入後立刻入住,並在入住期間將其中的一個房間(20㎡)租了出去。2014年,小李70萬將此公寓賣了出去。這種情況下,小李只能豁免部分CGT,因為其中20%的面積沒有用於自住,需要繳納這部分的CGT。
簡單的計算方法為:
小李產生的CGT=(70萬 – 60萬)x (20㎡ / 100㎡)=2萬
如果您在出售房產時有任何稅務上的問題,歡迎聯繫我們:02-9874-8996。
作者:劉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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