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託運通】「結婚、懷孕」能作為豁免8503的理由嗎?

移民 • 法律

(澳洲生活網訊)許多從中國來澳旅遊、探親、訪問的簽證持有人會發現他們的600訪客或商務簽證上都有一條「8503-不得進一步逗留」的條款。這表明,該訪客或商務簽證持有人在進入澳洲後,逗留澳洲期間,將不允許申請除保護簽證(Protection Visa)外的任何實質性簽證。該訪客或商務簽證持有人必須在離開澳洲後才能進行其它簽證申請。

8503條款,是由簽發臨居簽證,如訪客簽證、商務簽證等簽證的簽證官根據需要放置的,當簽證持有人持有含此條款的簽證在澳洲境內逗留,將一直有效(即使原簽證已過期),直到該條款持有人在澳境內已獲得另一個除過橋簽證外的實質性簽證或該條款被成功豁免(Waiver)。

大家都知道8503條款是不易豁免的,但許多人偏不相信這一點。據澳洲移民局統計,80%申請豁免8503條款的申請人申請的豁免理由是基於「結婚」、「與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發生了關係」或者是「申請人在境內懷孕」。那麼「與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發生了關係」或者是「申請人在境內懷孕」能成為豁免8503條款的理由嗎?答案是90% – No 及10% – Yes.

第一,移民局的政策解釋裡邊說得很清楚,與「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發生了關係」,一般情況下並不構成「無法控制的原因」,因此不能算成是一條合理免去8503的理由;

第二,申請人在澳洲境內懷孕本身也不能算做是「申請人情況發生了變化」的理由,因此,也不是無法控制的,自然也不能算成是一條合理免去8503的理由;

但是,如果申請人在澳洲境內懷孕,不能坐飛機離開澳洲,也就是Unfitness to Travel, 那提出來,可以作為一條合理免去8503的理由。同時,如果申請人因為在澳境內懷孕,出現了什麼特殊情況,比如疾病啊、早產啊等等,這些也可以拿出來作為一條合理免去8503的理由。

總之,就「建立關係」本身,就「懷孕」本身,想豁免8503條款的可能性是很低的,但是,如果能發現其它因素,申請人無法控制,那就有可能達到豁免8503條款的目的,也就是 find something more than just the relationship itself to justify a waiver。

最後提醒一句,申請豁免8503是不需要交申請費的,也不需要填寫任何錶格,只需要說明申請理由,出示申請證據。如果申請豁免8503被拒,是不可以向移民上訴審裁處(MRT)上訴的。

此外申請8503豁免應及早進行,因為一旦你的簽證到期,雖然你還在境內等侯豁免8503申請決定,但是除非持有過橋簽證,你已經非法居留。一般情況下,獲發過橋簽證是不可能的。8503隻是你簽證上的一個條款,不是獨立的簽證,申請豁免此條款,不同於等侯簽證決定,因此你必須在簽證到期前儘早進行8503豁免申請。

2014聖誕及2015新年放假通知老託運通留學移民將於2014年12月19日至2015年1月4日關閉。2015年1月5日恢復正常上班!放假期間,我們將無法接聽您的電話及回復您發來的郵件,請諒解!

感謝各位客戶朋友在過去一年中給予我們的大力關心、支持與幫助。值此聖誕、新年假期來臨之際,

老託運通留學移民全體同仁祝您:

聖誕快樂!

新年大吉!

本文為Tony Xiong撰寫,如要轉載,請註明出處

Contact:
Vinton Specialist Pty Ltd
Suite 1309, Level 13
World Tower,
87 – 89 Liverpool Street,
Sydney NSW 2000
Telephone:(02) 9264 0480
Facsimile:(02) 8069 3189
Mobile:0411 60 78 95
Email:[email protected]
QQ: 475542684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