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梅專欄】在澳洲做生意你需要知道的稅務知識

地產 • 投資

(澳洲生活網訊)很多人來到澳洲,都會選擇自己創業。但對於如何將自己的生意融入澳洲這個法律社會,讓生意合法合理地運營,很多人卻並沒有太深入的理解。在我們的業務實踐中,我們發現很多新移民對稅務並沒有基本的了解,甚至在運營業務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地違背了很多澳洲法律規定。這種行為一經發現將使得管理者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甚至入獄。 在澳洲創業,註冊(包括ABR, ABN, GST & PAYG等) 往往是讓自己的生意走向正軌的關鍵一步。下面我們將簡要談談與註冊GST相關的一些事項。 商品及服務稅(Good & Service Tax,簡稱GST),指的是對澳大利亞境內銷售的大多數商品及服務徵收的稅。稅率為10%。 如果您運作生意並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您就必須註冊GST:

  • 年收入$75,000或以上(或你預計會達到)或者是非營利組織收入達到$150,000;
  • 無論你的GST營業額為多少,你的生意中包含提供計程車服務(Taxi Travel);

如果你的生意年收入不足$75,000(或者是非營利組織收入不足$150,000),你可以不註冊GST,但你也可以選擇註冊。 註冊GST意味著可以向ATO要求抵免你付出去的GST。但前提是要有供應商的發票(需含有供應商生意名稱,ABN和日期)。

例如:H有一家小麵包房,銷售多種包裝飲料,包括汽水和調味奶(如巧克力牛奶)。H在一個季度里向供應商共進貨$110(含GST)。由於H的生意註冊了 GST,他可以向ATO要求$10的GST稅務抵免(當然,他必須保留髮票)。

相應的,如果你註冊了GST,你在經營過程中出售給其他人的大多數商品及服務的價格中均包含GST,也就是說,你要向客戶多收商品價格的10%。 但有些商品和服務是免GST的,也就是說你不必對你的客戶徵收GST。 這收上來的GST將交給ATO,一般是每季度一次(7月到9月,10月到12月,1月到3月,4月到6月),你要填寫一張商業運行表,簡稱BAS(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通俗的說法,就叫報稅。通過BAS ,ATO可以了解你的收入、收到的GST以及支付的GST 。如果收到的GST多於支付的GST,要在到期日前支付所有欠款,BAS 上寫明了到期日期。如果收到的GST少於支付的GST,則ATO會把差額部分打入你的帳號內。

例如:H的小麵包房,銷售三明治、蛋糕、熟食和飲料。為支付GST,  她要向顧客多收10%的錢,例如,她賣三明治的價格是$5.50 ,含GST , 她留下$5.00 ,還有50分就要在報季度報表時交給ATO。 在澳洲,小企業都必須按照權責發生的原則(Accrual  Basis)申報GST,除非其符合使用現金收付制(Cash Basis)的條件並選擇如此做。使用現金收付制的實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在選擇使用現金首付制的所得年內不符合小型企業定義。(小型企業是指在當年生意仍在運行並在前一個所得年內總營業額少於兩百萬或者當年的總營業額預計不超過兩百萬)。
  • 為所得稅而採用現金收付制的實體
  • 受到稅務專員批准的商業企業

權責發生制(Accrual  Basis) 這意味著所有該季度里發生的交易都需要在本季度內申報,與是否收付現金無關。

例如:小李運行的生意是按照權責發生原則申報GST的。小李將自己的一間商鋪租給了小張。租期為12個月,租金為$1,100/每月。於是,小李需要每季度上報$300收入。 現金收付制( Cash Basis) 這意味著GST要按照本季度收到或付出的現金申報。

例如:小李經營著小型列印社。他按照現金收付制原則,每季度申報GST。小張在該店裡列印了500,000份表格,花費了$3,300。小張於2013年12月10日支付了$2,200並於2014年2月2日支付了$1,100.因此,小李應在第三季度(10月份至12月份)申報$200(=$2,200/11)並在第三季度申報$100(=$1,100/11)。

供稿:劉曉梅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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