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梅專欄】主動申報海外收入以獲特赦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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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網)最近有很多人諮詢海外收入是否要交稅以及如何主動向ATO申報海外收入,現在我們就來好好說說這個問題。

近年來隨著世界各國逐步達成財政信息透明化的意識,澳洲稅務局(ATO)也正加強對人們海外收入的監管。稅務局通過向銀行收集信息,並和世界各地超過100家機構建立聯網系統來徵集資料。

ATO在2014年3月出台一項政策(Project DO IT)鼓勵人們主動坦白未申報的海外收入。這項政策將於2014年的12月19日截止,未進行申報的需儘快進行申報,否則將有可能面臨高額罰款。

據ATO官員Michael聲稱,截止目前為止已有超過1750位納稅人向ATO坦白他們的稅務問題, 總計有超過 $2.4億的額外收入以及 $17億的海外資產。

那麼,究竟哪些人的海外收入需要報稅呢? 根據ATO規定,如果是非澳洲稅務居民,只有在澳洲境內產生的收入需要繳稅。但對於澳洲稅務居民,他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的收入都需要在澳洲繳納所得稅,包括海外收入,房產出租產生的租金以及賣出房產得到的收入。 那麼如何判斷是否是澳洲稅務居民呢? 通常來說,只要滿足以下任意一條就可以被判定為是澳洲稅務居民:

  1. 你一直在澳洲居住或者已經移居澳洲並將長期居住在澳洲;
  2. 你在澳洲連續居住半年以上(除非你的居住地在海外而且不準備常駐澳大利亞);
  3. 你是海外學生但在澳洲註冊了超過半年的課程

所以如果你是從海外移居到澳洲打算長期居住在澳洲,並建立與澳洲的經濟聯繫,那麼你將被認為是澳洲稅務居民。 對於主動響應Project DO IT而主動披露的人來說將會有以下幾點好處:

  1. ATO只會評估他們過去四年的情況;
  2. 他們所承擔的最高罰款率僅為未申報收入的百分之十;
  3. 如果海外收入在兩萬澳幣及以下,將不會有罰款,但ATO仍會對未繳稅款收取利息;
  4. 澳洲將不追究他們的隱瞞行為並不會對他們進行刑事調查

但如果您選擇不自願披露而被ATO查處,將有可能被罰款最高達應付稅額的90%,並將承擔刑事責任。隨著近期國與國交換資訊的發展,澳洲也已參與到全球自動交換資訊的行動,獲得海外資料將更加容易。Project DO IT這項政策是一次很好的機會讓你重新梳理自己的稅務事宜並重回正確的軌道。

如果您有意願主動披露未申報的海外收入,您必須在12月19日最後期限之前和澳洲稅務局聯繫。

如果您在申報海外收入的過程中有任何問題,歡迎您致電曉梅會計事務所:02-9874-8996,微信公眾號:vlaccounting

憑此專欄者可享受15分鐘免費稅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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