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籍澳洲 現在更難了!

移民 • 法律

(澳洲生活網訊)澳洲聯邦政府擬加強對公民入籍系統的法律規定,並授權移民部長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撤銷那些用欺詐或失實陳述獲得公民身份者的澳洲公民身份。修改後的法規將強調入籍申請者與澳洲的聯繫,而不僅是與特定的澳洲人的聯繫。

其主要情況如下:

  • 移民部長在無需刑事犯罪記錄的前提下,有權撤銷用欺詐或失實陳述獲取公民身份者的澳洲公民身份。
  • 移民部長將有權推遲入籍申請人宣誓儀式最長達兩年,所需的理由可以和取消批准一致。
  • 修訂法明確規定,在澳洲出生的、父母為外交官或其他外交豁免特權者的孩子沒有資格獲得澳洲國籍。
  • 大多數入籍申請者必須在澳洲合法居住四年以上,並且在遞送申請之前,必須至少以永久居民身份連續在澳洲居住12個月。
  • 修訂法將已連續在澳洲合法居住十年,可以自動取得國籍者的年齡限制到10周歲。
  • 擴大了入籍申請者良好品行要求的年齡範圍,包括了未滿18歲的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要求涉及所有公民類別申請。
  • 根據修改法案,配偶的定義將是,申請人在過去的四年里至少在澳洲居住了365天,並且與特定的澳洲公民保持「真正的、持續的」伴侶關係。

移民部長莫里森在強調移民與澳洲的聯繫時表示,我們澳洲的民族精神是勇氣、夥伴精神(mateship)、忍耐和犧牲。澳洲作為世界上最成功的移民國家,我們的移民史體現了這一精神。

但也有人對修改法案表示了擔心,尋求庇護者資源中心(ASRC)發言人說:「我們的經歷表明,尋求庇護者在逃生時往往採用所有可以採用的方法,這可能意味著使用假證件,以獲得必要的簽證進入一個安全的國家。此外,出於無助,尋求庇護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信任的朋友,或通過不誠實的移民代理遞交了造假的材料。」

作者:李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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