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澳洲保護簽證,有人歡喜有人愁!

(澳洲生活網)

筆者在最近做的幾個難民案件中發現,一些申請人所申訴的理由是宗教、政治、又或是社會的特殊人群。有些申請人有很多在其本國的經歷和受迫害的證據,包括人證和物證,有的申請人並沒有任何的證據,但是無論怎樣,這樣的難民申請只要能夠說服上訴庭法官,都能夠最終拿到簽證。

難民的申請可以有大致的兩種情況:

  • 申請人在其本國受到迫害後,無法回到自己的國家。這樣的申請人需要對自己所經歷的遭遇有很清晰的描述;
  • 申請人是不符合聯合國難民定義,但有極大可能回國受到迫害。

筆者想在今天的文章中,舉幾個例子,以便讀者參考。

一個來自中國的法輪功人員申請了保護簽證,申請基於她回國將受到迫害,申請人在中國就是一個法輪功人員。申請人首先揭露了一個當地警察的不當行為,導致她的孩子被欺凌、以及毆打。之後,申請人敘述了她看法輪功出版的報刊「九評共產黨」而留下深刻的印象,她對她的親戚和朋友極力推薦、介紹、並陸陸續續分發給她的客戶,最後,被當地政府發現,並被逮捕和拘留在一個女子勞教所多個月。她講述了她在拘留所中被不人道的欺負經歷,並且,她從被關押的法輪功囚犯那裏學會了簡單的法輪功,領略大法的真諦。同時,她聲稱:她在拘留其間,發現她的孩子被當地政府虐待。這些敘述中,申請人能夠很清楚的描述每一個細節,並且對時間、地點、人物,可以很直觀的敘述。

難民上訴審裁處同意如下:

審裁處發現:申請者是一個可信的證人,她能夠提供清晰和可信的解釋,她得到長期在澳洲的法輪功學員的支持,並指出:基於獨立的信息和文件支持,申請人提供的居住地,有一個女子勞教所,又名‟再教育營」,專門設置來對付法輪功學員的;所謂‟重新教育法輪功學員」,申請人被不人道地囚禁。仲裁庭有針對於S.91R(3)條款、並感到滿意的是:申請人在澳洲修鍊法輪功,不是為了加強聲稱自己是難民,因此S.91R(3)不適用。因此,審裁處認為,申請人是一個有需要被保護的人,成功取得澳洲難民保護簽證。

另一個不幸的例子是:一個中國的申請人,他自述是一個在中國的特殊社會群體,儘管他的妻子育有兩個女兒,他希望能夠有一個兒子。他在家庭的巨大壓力下,當他的妻子懷孕中,在一次超聲檢查時證實了這是一個男孩,申請人於是就馬上讓他的妻子搬到她父母的房子,因為她害怕‟她將被迫終止妊娠」。申請人聲稱,在當地規劃官員參觀了他家、看到他的妻子時,申請人告訴當地規劃官員:他的妻子離開了他,他們離婚了。他聲稱:今年晚些時候,當地官員告訴他,由於他們收集到他的妻子在醫院的證據,她將經歷被迫終止妊娠,而當時政府還勸他接受外科絕育手術。申請人聲稱:他決定,他的妻子和孩子與父母住在一起,而他將在海外生活,直到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有所變化。他還稱,他擔心受到強制性絕育而不敢回到中國。

難民上訴審裁處考慮到申請人聲稱已經在中國的兩個孩子的真實可靠性,因為在他早期的學生簽證申請的家庭組成的顯示,只有他和他的妻子為他家庭的成員單位。難民上訴審裁處發現,在相應的戶口本上也表明:申請人和他的妻子是他的家庭的唯一的成員。審裁處也發現一些不一致,比如:申請人的書面和口頭證據中,為他的孩子所提供的出生日期,前後不一致。綜合這些證據,法庭不接受申請人在中國有兩個孩子,也不接受申請人聲稱自己和妻子都在被迫接受違反計劃生育法律,並且因為有第三個孩子而將要被迫做絕育手術的風險。難民上訴審裁處對此並不滿意,最終無法得到簽證。

筆者最近有幾個保護簽證獲批,其理由都是宗教或政治。如果有需要,請申請人聯繫筆者。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圖片:網路

Stanley Chan澳洲移民及法律諮詢

澳洲移民代理註冊號碼 MARN: 0430097Chan

Melbourne Office墨爾本辦公室

Suite 3, 49 Wadham Pde,

Mount Waverley VIC 3149 Australia

諮詢電話:+61 3 8833 7288

Mobile手機:+61 0 444 522 514

Email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