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網訊)當移民局做出對你不利的決定時,例如拒簽或取消(Refusal 或 Cancellation) 簽證,擁有上訴的權力是非常重要的。移民法對何種情況下申請人擁有上訴權, 有詳盡的規定。總而言之,是否有上訴權要看何種簽證,何時間,以及申請人當時所在地等等。由於簽證申請人或簽證持有人有出境旅行的需要,如果正巧當事人在海外時移民局做出拒簽或取消決定,會使當事人處於十分困窘的處境。
某先生持有820配偶簽證出境旅行對簽證上訴權的影響,在等待轉801永居配偶簽證過程中,因國內有生意要照看離境回國。當他在國內時,收到通知其 801簽證被拒。所幸他行動快,趕在820簽證失效前返回澳洲。可惜的是他的處境並不好, 因為:
• 由於決定作出時他人在海外,對拒簽無權上訴;
• 820失效以前,他不能再次遞交新的配偶簽證申請;
• 如果等820失效後,再遞交新的配偶簽證申請,則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經常有學生簽證持有人,因超時打工或出勤不夠等原因被上報到移民局。而移民局又正巧在該學生回國休假探親時決定取消其學生簽證。由於決定作出時當事人在海外,通常無權上訴,導致無法返回澳洲,無法完成學業。
更有當事人在通關(Immigration Clearance)時被取消簽證。某女士作為陪讀母親持有臨時簽證,沒有工作的權力。她在回國探親後重返澳洲,通關時被移民官問話,並從她手機上發現違法打工的證據。她應違反簽證規定而被取消
簽證。對她不利的是,她當時處在通關過程中,從法律上講,人不在境內,無權上訴。與親人近在咫尺,卻暫時不能相見,她被立即折返離境。不僅如此,她還會在今後數年內拒發任何簽證。
由此可見,對等候簽證決定或持臨時簽證的當事人,是否出境旅行不是一個小的決定。 非必要的出境旅行應考慮免去,如果一定要出境旅行,建議動身前諮詢移民代理或律師。否則遇到麻煩,移民代理也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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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如意移民
David 於 (MARN 1384534)
801永居配偶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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