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留學生自己在法庭上挑戰移民局,獲勝!

移民 • 法律

(澳洲生活網訊)今年九月底時,聯邦法院審結了一起不同尋常的移民案。 一位海外學生申請485 簽證被拒,並且在移民複議庭敗訴。他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獨自上訴到聯邦法庭。出乎所有人意料地上訴成功,不僅拿到了485簽證,還獲法庭判決由移民局支付其費用。

案情簡介:申請人是一位來自哥倫比亞的年輕人。他在本國內專修建築工程,並有工作經驗。幾年前持學生簽證來澳洲讀人力資源(Human Resources)。學習結束後,他打算繼續留澳工作,於是申請485簽證。在申請中他指定自己的職業是建築工程師。
485簽證的條件之一是,申請人剛剛結束的澳洲學業必須是與其職業「密切相關」。移民局則依照此條例拒絕了他的申請,認為人力資源課程與建築工程並無密切聯繫。申請人上訴到移民複議庭,移民複議庭同意移民官對法律的解釋,並引用移民局政策手冊的條文,附和移民局拒簽。
這裡插一句,依筆者原本的看法,移民局和複議庭的解釋正確,再上訴勝算應該很小。
出乎意料的是,該申請人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獨自上訴到聯邦法庭。他的理由是人力資源課程的學習使他增長了對員工的管理能力,對其作為建築工程師的職業大有益處。所以人力資源課程與建築工程「密切相關」。
聯邦大法官最終判定:申請人雖然沒有像一位律師一樣表達他的論點,不過法官還是同意他的看法,其所學課程與建築工程「密切相關」。

筆者詳細閱讀本案後很有感想:1.移民案子上訴的不可預測性很強,有時胸有成竹卻會敗訴,有時看來山窮水盡卻會勝訴。看來當事人本人要有必勝的信心。2.大律師並非萬能,學生也可以據理力爭。3.這個案例開闢了新的先例,可以說為其他有類似情況的同學打開了一個小小法律漏洞。4.作為移民代理,我們要從多個角度多為客人分析和辯解,以爭取最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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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 於 (MARN 138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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