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是否可以用差额计算法?一般来说要看卖方在买该房产时,是否申报回来了GST。当该卖方买这个房子或者是地时没有申报回来GST,那卖方就可以使用差额计算法:
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
- 在2000年七月之前购买的房产,因为在这个日期之前没有GST 政策
如果是在2000年七月之后买的房产,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你就可以使用差额计算法:
- 从没有注册GST的卖方手里买的
- 买的是民用住宅房
- 买的房是没有GST 的农场或者是没有GST因为卖给你时是持续同样的经营(GOING CONCERN),而且卖方有权使用持续差额计算法。
- 买时就是使用的差额计算法
在做此GST计算时,日期是按照买卖完成之日而不是合同日期。也就是说这个日期采用的日期和计算增值税采用的日期是不一样的。
这是迷魂阵吗?就是让你搞不懂。
在2005年和2008年,对差额计算法有了两次立法上的修改,
在这些更改主要是针对卖方是从谁的手里买来的。也就是说从上一个卖家是否拥有使用差额计算法的资格来评估现在的卖家是否拥有使用差额计算法的权力。
2018年七月一日起,税法上针对出售新房的GST 又有了新的变化。
在此日期前,买方需要上交10% 的GST 给卖家或是开发商,从2018/07/01日起买家直接上交给税局。
1.如果是需要全额上交GST的买卖,上交10%给税局
2.如果是使用差额法计算GST的,上交7%给税局
3.如果是低于市场价的买卖,需要按市场价来上交10%给税局
如果你把自家的房子推到重新盖房的话,一套作为投资,另一套作为自住。作为投资的那套需要考虑GST 的问题,但是自住的那一套如果需要出售时一般来说则不需要考虑GST 问题,但是前提是需要考虑该房是否真正是自住房。
希望这些文章能对你发财致富的路上有帮助,但是你明白一些吗还是更糊涂了呢?
声明:我们这里只是提供税法的推广不是针对任何人的情况给出建议,在做出任何决定前请咨询你的会计师或税务师!
MINIMISETAX
注册税务代理 25202857
www.minimisetax.com.au
0433 524 099
图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