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养老金是一个大家非常关注的话题。因为它与省税密不可分,也是我们年老之后的依靠。而养老金的相关政策在前段时间却是一变再变,变得我们猝不及防。V姐曾发布过很多关于养老金的文章,但这些内容夹杂在其它话题之中显得琐碎。于是V姐进行了重新的梳理,结合着养老金的最新政策变更,为大家带来最新的养老金知识讲解。整个系列将持续数周,是V姐自信对养老金进行的最新、最全、也是最系统的讲解,保证您纵使对养老金知道的再多,也终究会从文章中发现您以前不知道的内容。
在进入正文之前,还是有必要提醒各位。如果哪位老板需要在圣诞期间为员工举行派对大餐之类,切忌将每位的花销控制在$300以内,否则就会涉及到不必要的福利税。。
上次我们讲到了养老金累积的几种方式,包括:
·强制缴纳养老金,又称Superannuation Guarantee(简称SG)
·薪金牺牲,又称Salary Sacrifice
·雇主自愿为你缴纳养老金
·个人自愿缴纳的养老金(税前部分)
·个人自愿缴纳的养老金(税后部分)
而放入养老金的钱则根据纳税与否又分成两种:特惠养老金(Concessional Contribution)与非特惠养老金(Non-Concessional Contribution)。其中粗体标出的都属于特惠养老金,而个人自愿缴纳养老金(税后部分)属于非特惠养老金。强制缴纳养老金(SG)与薪金牺牲在上一期的文章中已经讲过,我们继续往下走。
雇主自愿为您缴纳养老金
雇主自愿为您缴纳养老金是特惠养老金的一种,指除了SG这种强制性缴纳与薪金牺牲以外,雇主自愿为您缴纳一些琐碎的费用,比如在建立养老金的一些成本费用如账户管理费、保险费等等。如果您的雇主愿意为您负担这些费用,那么通常会在劳工合同中罗列出来,而这些费用,也就成为您特惠养老金的一部分。希望您还没有忘记,我们每个人可以缴纳的特惠养老金有额度限制,对于50岁以下的人来说,2016/17财政年的特惠养老金上限为$30,000,而50岁以上人士可包含的特惠养老金的最大值为$35,000,所以您在结算自己的特惠养老金有没有超过限额时,切勿忘了算入这些看似琐碎的费用。
个人自愿缴纳的养老金(税前部分)
个人自愿缴纳养老金(税前部分)是特惠养老金的一种,它与税后部分的个人缴纳养老金(属于非特惠养老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允许使用这种模式。如果要通过个人自愿缴纳养老金(税前)的方式放入您的特惠养老金,你必须是以下身份的一种:
·无工作人士
·自雇人士
·符合“10%收入测试”的自雇人士
看到上述三条,您就会清楚,如果您在某个公司任全职或兼职,那在2017年7月1日之前,您基本上和个人自愿缴纳养老金(税前)这项无缘了,您只能通过SG和薪金牺牲作为特惠养老金的出处来源。也就是说,您必须要同您的雇主进行协商,征得雇主的同意。上周的文章中我们也说过,您的雇主未必会同意薪金牺牲,因为这对您的老板并没有什么好处,虽然也没有坏处。
上述三项当中,无工作或自雇都好理解。那最后一项,尤其是“10%”的收入测试是怎么回事呢?
“10%收入测试”,指你作为员工,从雇主手中收到的收入必须低于您收入总和的10%。您从雇主中获得的收入包括底薪、福利(Fringe Benefit)、佣金、薪金牺牲、提成等等加起来的总和,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SG不算作于您的收入,也就是说在计算雇主向您提供的收入是否低于您个人总收入的10%时,养老金SG不会计算在内。
如果您满足“10%收入测试”,你便可以以个人自愿缴纳养老金(税前)的方式增加您的特惠养老金。
我们不妨看一个例子:A经营着一项推广的生意。在2015/16财政年,他从这项生意中获得了$70,000的应税收入。
同时,A还在另外一家推广公司就职,他在该财年挣得税前工资为$6,500。
由于他作为普通的职工,挣得的收入为$6,500,而他的总应税收入为$76,500($70,000+$6,500),我们可以看出$6,500小于$76,500的10%,即$7,650,所以他作为职工的收入小于总应税收入的10%。结论是A有资格做个人自愿缴纳税前养老金。
我们再将话题引申一下,A的雇主为他缴纳的养老金SG为$617.50($6,500*9.5%)。于是A作为职工的Salary Package即为$7,117,50。但由于在进行“10%收入测试时”,养老金SG不计入职工收入中,所以他作为职工的收入仍然为$6,500,小于总应税收入的10%,所以A有资格做个人自愿缴纳税前养老金。
这项“10%收入测试”为很多想要通过特惠养老金获得税务优惠、收入又过度依赖某一个公司或雇主的自雇人士出了很大的难题。事实上,有些自雇人士所做的职业会碍于其市场行情的限制,不得不吃定一两家规模较大的公司,以分包人(subcontractor)的身份为公司提供定时服务并收取收益。这类人收入通常不低,但既不被公司认定为其职工,公司不会为其交SG,无法提供薪金牺牲;也通不过“10收入测试”,所以无法个人自愿缴纳税前养老金,这种两难的尴尬使得他们无法以养老金的方式为他们提供避税优惠,大笔所得税白白上缴给税务局却连句谢谢也捞不着,确实很冤枉。
不过好消息是,自2017年7月1日开始,“10%收入测试”将被彻底废除。届时无论您的身份是职工、雇主还是自雇人士,均可以通过个人自愿缴纳税前养老金的方式来增加您的特惠养老金。
至此,积累养老金的前四种方式均介绍完毕,这四种方式均属于特惠养老金。我们曾经在上次文章中零星涉及过特惠养老金的一部分内容,但为了我们有必要对这种能够提供税务优惠的模式进行详细讲解,这样我们才会合理应用,以免适得其反。而且通过解析,还会让您获得以往并不知道的新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走进本周文章的第二专项。
特惠养老金
特惠养老金是养老金的两大类别之一,需要与非特惠养老金区别开来。特惠养老金是税前的捐献行为,也就是说,在报税的时候需要计算出该年度特惠养老金的数额,并按税率缴纳赋税。
大家都知道,特惠养老金是享有税务优势的,税率仅为15%。要知道个人税率最低也是19%,第二阶段就到了32.5%,相比之下15%的税率实在是大便宜。而对于高收入者,特惠养老金的税率则会提高一倍。自2012年7月1日,如果您的年应税收入超过了$300,000,您的特惠养老金就会在原有的税率上追加15%,即总共为30%。即便如此,这也是非常优惠的,要知道如果您实打实去交税的话,超过$180,000的部分就要按照45%的最高税率征税,外加2%的Medicare Levy。
年应税收入与特惠养老金税率
年应税收入 | 特惠养老金计算税率 |
低于$300,000 | 15% |
超过$300,000 | 30% |
特惠养老金的好处还不不仅是低税率,税务局为了避免纳税人年老后为政府带来过重的负担,为了鼓励纳税人多多将钱存到养老金账户中,还特地为低收入的人士准备了养老金税收减免的优惠。这项政策称为“低收入养老金补助”(Low Income Super Contribution,简称LISC)。
LISC自2012年7月1日实施,是政府为保证低收入者的退休生活而发放的养老金补助。它与ATO推出的另一项优惠政策—Co-Contribution有所区别。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者在每个财政年最多可以收到$500的LISC,最低可以收到$20。这项政策的出台倒不是因为澳洲政府慈悲胸襟,实是出于无奈。如果没有这项政策,很多低收入人士在特惠养老金中则享受不到任何税务优势,反而陪夫人折兵。
我们不妨做一个极端的假想,一个20多岁的学生,每个星期都会有两天定时在一家饭店作兼职工。一年下来,他的总收入是$16,000,同时他的老板还为他的养老金账户打入了$1,520的养老金SG。如果没有LISC的补助政策,这个学生就要为SG交15%的税,即为$228。而如果他的老板不交SG,而是作为工资付给他,那总共$17,520的收入却不需要交一分钱的税。两相对比,凭什么要将钱放入一个三四十年后才能拿出来的定期账户,还要白白流失二百多块钱呢??
有鉴于此,催生了LISC的出台。LISC的补助金额等于雇主特惠养老金或个人特惠养老金的15%,正好是特惠养老金的税率。意思很明显,如果您是低收入人士,并符合规定,ATO就会将原本收入囊中的那一部分退还到您的账户中。
那怎样才算是符合规定呢?
想要获得低收入养老金补助(LISC),您必须满足下述所有条件:
·您的养老基金在该财政年度中收到特惠养老金
·在该财政年度中,如果你需要报税,您的调整后的应纳税收入不超过$37000
·您所持有的不是临时居民签证(在澳大利亚的新西兰公民不是临时居民签证持有者)
·您总收入的10%及以上是来自就业或自己的生意
·应支付的金额为$20或以上
如果您符合以上全部条件,并做了个人报税,ATO就会根据您提供的申报表来核实您的资格,并完成退款。
还是做一个案例分析:李四的年收入为$36000。在该财政年度中,李四的雇主向李四的养老基金账户中支付了9.5%的雇主特惠养老金,总计$3,420。李四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了$1000的税务抵扣,其调整后的应纳税收入变为$35000($36000-$1000)。
我们可以做一个表格来看李四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符合条件 | 金额 | |
养老基金有我的税号 | 是 | |
养老基金收到特惠养老金 | 是 | $3,420 |
调整后的应纳税收入小于等于$37000 | 是 | $35,000 |
总收入的10%及以上是来自就业或自己的生意 | 是 | |
在该财政年度中所持有的不是临时居民签证 | 是 | |
在该财政年度中有资格获得超过$20的LISC | 是 |
所以,李四有资格获得LISC的返款,李四要本应缴纳的养老金税为$513($3,420*15%),但由于LISC返款的最高额度是$500,所以$513中的$500将会在下个财年中返回到养老金账户中,余下$13将会被ATO收走。
在2017年7月1日,该政策的名称将发生变化,不再为“Low Income Super Contribution(LISC)”,而改名为更为切题的“Low Income Superannuation Tax Offset(LISTO)”,但内容并没有变化。
上面我们说了特惠养老金的好处,既有税务优惠,还有税务折免,这种好事当然也是有限度的。特惠养老金存在两条让我们不太舒服的限制。首先,如我们在上周文章种讲到的,特惠养老金存在数额上限,养老金账户每个财年收到的特惠养老金不能超过一个限额。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大家都无节制地往养老金账户投钱,而这种钱一年半载又拿不出来,时间一场,市面流通的货币会明显减少。流通的货币一旦减少,政府的税收自然也就减少了。这种要破产的事情,政府怎么会做呢?2016/17年,特惠养老金上限按年龄段划分分别为$30,000(50岁以下)与$35,000(50岁及以上),但在下一个财政年,也就是2017/18年,特惠养老金的限额将进一步缩水,届时不会划分年龄限制,一律为$25,000。
特惠养老金财政年限额对比
财政年 | 50岁以下 | 50-59岁 | 60岁及以上 |
2017/18 | $25,000 | $25,000 | $25,000 |
2016/17 | $30,000 | $35,000 | $35,000 |
2015/16 | $30,000 | $35,000 | $35,000 |
2014/15 | $30,000 | $35,000 | $35,000 |
2013/14 | $25,000 | $25,000 | $35,000 |
2012/13 | $25,000 | $25,000 | $25,000 |
在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由于特惠养老金的分支繁杂(其分类我们已经讲过),所以在结算特惠养老金的时候,要将所有的分支计算在内,切勿疏忽遗漏,导致超出限额。
那如果超过限额会怎么样呢?
2013年7月1日可算作一个分水岭,如果你的特惠养老金在此之前超过额度,后果就非常严重。上表可以看出,2012/13财政年,特惠养老金限额为$25,000,如果您超过了限额,超出额度就要按照个人所得税中的最高税率征税,即45%的税率加上2%%的Medicare Levy。但在2013年7月1日之后,如果您的特惠养老金超过了限额,您可以将超出的部分取出;如果您仍然想将超出的部分留在养老金账户的话,超出部分只需要按照应税收入的正常税率收税。超出的部分不会征收2%的Medicare Levy,但您可能会缴纳利息与罚款;而交完这些费用后,超出的部分将从特惠养老金中移除,转移到您的非特惠养老金中。
我们还是用一个例子方便大家的理解:LEE今年46岁,2016/17财政年挣得了$100,000,他的雇主为他交了9.5%的养老金SG,即$9,500。同时LEE还在该财政年做了薪金牺牲,数额为$30,000。在报税之前,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特惠养老金限额仅为$30,000,而自己本年的特惠养老金为$39,500,超出了$9,500。
这个时候他就有两个选择了,LEE可以将超出的部分取出,以应付即将到来的个人所得税;他也可以继续将超出的$9,500保留在养老金账户中。由于他的应税收入为$100,000,其区间的税率为37%,所以如果LEE选择了保留,超出的部分就需要缴税$3,515($9,500*37%)。而剩下的$5,985将继续保留在养老金账户中,并成为他在该年度的非特惠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非特惠养老金也是有限额的,而如果您选择继续将超出的特惠养老金保留在养老金账户中,在交完税之后它将称为非特惠养老金的一部分。所以在您在结算时切勿让您的非特惠养老金超出限额,否则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究竟怎么个严重法,敬请关注下周文章,届时我们会作出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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