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在2016年5月30日,新南威尔士州出版了新版的买卖合同的更新。2016年6月21日,新的外国投资者额外的印花税收取确认。对于购房者和卖房者来说,最新的规定会怎样影响到您呢?本文来为您解答。
买房声明
和上次文章中说的一样,外国购房者现在需要缴纳额外的印花税。为了落实每个购房者的身份,现在新洲的税局要求每一名购房者,在2016年7月18号提供买家声明,声明自己的国籍状态,以及是不是为外国买家代买。这份声明给提供虚假信息的买家追责,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有任何人为了规避新的印花税而提供虚假信息,根据这份声明,税局有可能追究买家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房屋附带游泳池
最新版的买卖合同修订法案在2016年4月29日生效;里面详细的规定了附带游泳池房屋所需要准备的证书。除了游泳池的公寓物业一起管理,和出售楼花的房主、房屋有游泳池的卖房者,现在必须准备:
- 根据游泳池管理法案第22D条款规定的、合法生效的游泳池合格证明书;
- 根据游泳池管理法案的3A部分,显示游泳池已经注册好的居住证明书;
- 根据游泳池管理条例的条款18BA,合法生效的游泳池不合格证明书。
如果没有准备这份证书,合同可能会被认为违法,不予生效。
卖家所得税证书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根据税局管理法的第一表的第14D的规定,出售房价超过2百万澳币的卖家,需要提供所得税付清证书,不管卖家是否是澳洲卖家还是外国卖家。
买家现在必须把价格的10%保留下来,提供给ATO;而不是全部给卖家。如果卖家想拿到全款,那么卖家必须提供所得税付清证书(对澳洲卖家来说);或者所得税保留数额减少证书(对外国卖家来说)。拿到这证书之后,买家会需要根据证书上的要求,保留证书上所说的数额,或者如果证书上说明所得税已经付清,全部付给卖家。
楼花的日落条款
根据2015年11月2日通过的日落条款修正案的规定,现在如果卖家需要根据日落条款结束楼花合同,那么卖家需要所有买家的同意。否则,卖家需要向最高法院申请结束合同的允许。
结语
澳洲的法律是不停的在进化和完善,但是有的时候,可能有的买卖房屋的执业者并没有完全跟上变化的法律。如果一笔理想的交易,因为没有遵守一些小的最新的法律变化,最后合同无效,会让合同双方都遭受损失。房市无小事,有的时候,因为贪小便宜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会得不偿失。
如果您需要专业的购买房屋的服务,请通过电话02 8084 8341联系WB Legal Pty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