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华⼈因在⻄澳捕捞⼩于法定尺⼨的蓝花蟹(Blue Swimmer Crab)遭到起诉。
据今⽇珀斯报6月30日报道,Mandurah Magistrate治安法院日前审理了多起涉及捕捞⼩于法定尺⼨螃蟹的案件,上述案件是其中的第⼀起。
第一产业和区域发展部(DPIRD)检察官Ryan Smith表示,该案件涉及四名渔民从Codanup捕捞了101只螃蟹,其中96只小于法定尺寸。
2019年圣诞节前夕,谭尚端(Tan Sang Dang,⾳译)、李炳修(Lee Ping Siu,⾳译)、肖连祥
(Lianxiang Xiao,⾳译)和张连焦(Lian Jiao Zhang,⾳译)在离开捕捞地点时被拦下。渔管⼈员当时在他们车里的桶内发现了蓝花蟹。
西澳螃蟹的合法捕捞尺寸为127毫米,他们捕捉的螃蟹平均尺寸仅为113毫米,但他们当时都随身带有测量仪器。上述四人都承认捕捉小于法定尺寸螃蟹的控罪,但并未出庭。
地方法官Tanya Watt说,这些螃蟹是Mandurah的“宝贵资源”,而捕捞相当多不符合尺寸的螃蟹是严重问题,因为西澳已经制定相关法律,以防止该物种灭绝。
所有涉案人员均被罚款1000澳元,外加4800澳元的强制性罚款及225.90澳元的诉讼费。
据报道,同时身兼渔业监督主管的Smith指出,12月和1月浅水中螃蟹数量的增加,犯罪率也会随之上升。当符合合法尺寸的螃蟹数量增加时,犯罪率会下降。“在过去的四年中,捕捞小尺寸蓝花蟹的犯罪数量略有上升,2019/20年度为368起。”他说。
Smith恳请渔民们遵循准则,以便后代可以继续享用蓝花蟹。
(责任编辑:李妙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