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谴责港警执法在“拿人命” 违背驱散人群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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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月来,香港民众为民主自治向港府抗争,引来港府暴力镇压,成为国际聚焦。8月12日,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发表声明,谴责港警在执法过程中,违背了“以非致命性武器”作驱散的原意。

8月12日,该组织的香港分会发表了名为“非致命,不是攞你命”(非致命,不是拿你命)的声明。声明谴责港警8月11日在香港多个地点多次发放催泪弹和胡椒弹,甚至近距离瞄向示威者和路人,朝他们的头部和上半身发射,已造成人命威胁。

该声明说,催泪弹、橡胶子弹和胡椒弹等武器可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因此,这类武器不应在室内或能见度差的地方发放。另外,警方在行动中必须确保逃生路径没有被阻塞。

警方向示威者发射催泪弹。(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该组织批警方8月11日的执法手段为不可接受,并重申警方若要使用武力,必须严格遵守合法性、必要性和相称性原则。

国际人权特赦组织最后还表示,他们已向各国政府施压,要求停售港府各种人群管制装备,直到港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并确保此类装备不用以违反人权的职务。

国际特赦组织曾于6月21日发表一份简报,指他们收集了6月12日香港金钟政总一带警民冲突的片段,并经过小心查证,发现港警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过份武力对付示威民众,违反国际人权法和有关标准。

一名医务人员正为示威者清洗眼睛。(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国际特赦组织发表文件号为「ASA 17/0576/2019」的简报,整理了6月12日发生的14个不同个案,并进行分析,当中有海内外各媒体的报道、社交媒体上流传的事件等,发现警方向示威者头部发射橡胶子弹、殴打已被制服的示威者、向被困和逃生的示威者多次发放催泪弹等。简报总结出,警方在执法过程中以不必要和过份武力对付大致和平的示威者,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权标准。

此外,报告还称“速龙小队”欠缺识别身份的特征,警方在执法过程中还对医院和媒体施加限制等。

(责任编辑:欧文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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