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宣布有关国际留学生签证审理的新指示并列出500类别留学生签证和590类别留学生监护人签证申请的审理顺序。该调整由2023年12月15日开始实行。对于该签证的申请人具体有什么影响?
签证审理顺序
新的部长指示仅适用于境外递交申请的留学生签证以及所有的留学生监护人签证,并按照以下顺序审理:
*学校部门(School sector)、外交或国防部门(Foreign Affairs or Defence sector )以及研究生研究部门(Postgraduate Research sector)申请人;
*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海外学生英语强化课程 (ELICOS)、职业教育和培训 (VET) 以及在具有1级证据(Evidence Level 1)的教育机构学习的非学历部门(Non-Award sector)申请人;
*在澳大利亚境外递交的随后入境申请(Subsequent Entrant),其中包括未满 18岁的未婚家庭成员;
*所有留学生监护人签证申请(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递交)。
新的指示适用于2023年12月15日或之后提交的所有签证申请,以及在此日期之前提交但尚未有最终决定的申请。
教育机构和国籍证据水平
在审理学生签证申请时,澳洲内政部使用留学生的教育机构和国籍的综合证据水平(Evidence Level)结果来判断留学生是否需要提供经济和英语能力的证据。证据水平分为1至3个等级。在简化学生签证框架(SSVF)下,每个教育机构和国家的证据水平根据以下指标和权重计算:
*签证取消率(25%权重)
*因欺诈原因拒签比率(40% 权重)
*因其它原因(不包括欺诈)拒签率(10% 权重)
*学生签证持有者成为非法非公民的比率(15% 权重)
*后续保护签证申请率(10%权重)
教育机构的证据水平将根据每年两次6月30日以及12月31日的数据结果决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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