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歧视还是种族优惠?——澳洲“原住民之声”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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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将于10月14日举行“公投”,即“全民投票”,让全国符合资格的选民通过一人一票去投票决定是否修改澳洲宪法,是否明文设立“原住民与托雷斯海峡岛民之声”机构?

澳洲联邦政府今次举行“公投”,除了由全国选民去投票决定是否修宪,并且为此印发了多种文字的《全民公投小册子》,罗列“支持”与“反对”各大理由,方便选民阅读参考,通过了解去决定如何投票。今次公投与印发《全民公投小册子》,反映澳洲不愧是一个相对民主开放的国度,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对于今次公投,澳洲社会迅即分成“支持”与“反对”两大阵营,“支持”一派似乎在开始时占了上风,因为普遍认为应该尊重澳洲土著原居民。然而,当“反对”一派反对以种族去分裂社会,提出大量质疑,形势来了个大转变。

此时此际是否需要?

鉴于形势变化,“支持”一方提出应该着眼于“现实情况”,不应“杞人忧天”。可是,着眼于“现实情况”,实际也令人感到奇怪与困惑,就是为什么“需要”在此时此际提出是否设立“原住民之声”机构?

澳洲1969年终止对土著原居民“盗走一代”(Stolen Generation)措施,新州政府对新州被盗走一代土著作出赔偿。凡在1969年之前被盗走一代的土著原居民,可以申请赔偿,2023年的赔偿金额是每人75000元。

根据澳洲政府的澳洲卫生与福利研究院(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资料显示,政府2012至2013年度的社会福利开支,每名土著原居民高达13968元,非原住民即普通人却只得6019元。即是说,非原住民每获得1元,土著原居民却可以获得2.32元,远远高于一般人。

土著获益高达两倍?

根据《生产力委员会原住民开支报告》(Productivity Commission’s Indigenous Expenditure Reports)过去十年的资料显示,澳洲全国、各州及领地政府,面向原居民及托雷斯海峡岛民的“人均开支”(Per Captia Expenditure)已经是非原住民的两倍!

环顾澳洲社会现实,长期以来,尊重土著原居民已经长期成为各大公私机构的政策。各式各样的应征工作、入学读书、医疗服务、社会福利等等相关资讯与表格,例必列明尊重土著原居民,请填上阁下是否具有原住民或托雷斯海峡岛民的身份,定必给予尊重待遇,保证阁下不会受到种族歧视。据说一些机构聘请原居民,还可以获得政府的特别资助补贴。

澳洲各级政府、议会及其辖下组织,以至公立学校,每每在开会的时候,也例必由主持人发言,表明尊重澳洲这土地上的土著原居民。一些重大仪式,还邀请土著原居民表演土著祈福仪式与土著舞蹈。

今人承担历史原罪?

时至今日,未知是否有多少人认为澳洲仍然是一个“不平等”社会?澳洲仍然是一个“种族歧视”社会?澳洲到处歧视土著?排斥土著?“土著与狗不得入内”?假如澳洲仍然存在系统性对原住民种族歧视,这就有必要去设立保障原住民权利的机构。但澳洲目前已经长期尊重原住民,而原住民甚至享有比一般人更高的社会福利。我们是否还需要“锦上添花”?

这也牵涉到两方面的考虑与衡量,第一是历史方面,澳洲土著原居民生活在澳洲已经数万年。英国船长James Cook于1770年登陆雪梨海港,建立新南威尔斯殖民地。1788年,英国第一舰队从英国把大批囚犯运来澳洲“殖民”,正式占领澳洲。这历史是抹不掉的。

如果反对英国帝国主义,反对英国殖民主义,反对英国入侵澳洲,那么,要不要把整个澳洲交还给澳洲土著原居民?就像南非那样,白人把政权交还给非洲土著原居民。然而,华人及其他族裔移民到澳洲,甚至好几代人,在澳洲购买房地产等等,都有自己的付出,又是否要跟英裔白人那样承担“入侵澳洲”的历史“原罪”?购买房地产的人,需要向土著付出一笔“赔偿金”?

世世代代种族优惠?

第二,澳洲土著原居民无疑是历史上的“受害者”,但这种“受害者心态”延续到什么时候?是否可以凭借把这“受害者心态”世世代代延续下去,要求其他民族世世代代给予土著“特别尊重”、“特别照顾”?今后与未来的土著原居民,生下来就可以享有这种“特别照顾”?这会不会变成“种族偏好”、“种族优惠”?

同样道理,澳洲大陆西北方还有一个“圣诞岛”(Christmas Island),澳洲邮政局每年都会发售华人农历新年纪念邮票,就是以圣诞岛为名发出。根据澳洲2016年人口普查,圣诞岛上居民人口65.3%是华人,粤语是岛上流行的语言。要不要也提议修改澳洲宪法,成立一个“圣诞岛华人之声”机构?

说起来也讽刺,2019年7月23日新州Ryde市议会就有提议,是由一并非定居Ryde地区的华裔人士提出,今后涉及华人的议案要事先征求区内华人社团的意见。这明显是给予区内华人社团“特权”。当时属于该地区的一韩裔议员就提出异议,问为什么不征求区内全体华裔人口的意见?为什么不征求全体居民的意见?当时另一与会女士,同样并非居住在这个地区,竟然质疑该韩裔议员,说他是韩裔,不能代表华裔。韩裔议员反驳,我们大家不都是澳洲人吗?

可笑的是,提出上述议案的华裔人士,在其后的议会选举中,不获得该地区华裔选民支持,结果落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选民怎会投票支持蔑视选民权利的政客?到底澳洲是一个多元文化、多元种族、人人平等的社会??还是应该以不同族群去划分?成立机构去代表人民?目前的澳洲国会与国会议员,未能代表原住民发声?

(欢迎读者意见回馈,作者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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