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为澳大利亚的永久居民是每一位来澳州学习和工作的梦想。这里的阳光、沙滩以及各国的地域文化,让我们的心为之陶醉,特别是法律健全,人身及财产得到保障,是一个可以讲理的地方。这就是为为甚么笔者办公室的案件堆积如山,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有著一段痛苦及快乐的故事。最近有笔者的一位朋友到办公室来谘询,其女儿已经获得澳大利亚的永久居民的身份,但是现在回到中国居住,不知其签证已经超过了5年的期限,不能回到澳洲。笔者听到后,为为之惋惜!因为有太多的客户都是想当然:“我是永久居留,应该可以随时回国”。但是法律是有规定的,除了澳洲公民外,回澳洲必须持有效的澳洲签证。如果懂法律,依照法律行事,那么事情就简单,容易办理。如果不懂法律,任意妄为为,那么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就以上的案件为例,澳洲的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某人已经取得澳大利亚的永久居民身份,那么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在澳洲,那么只要是此人不出境,可以不用续签,永居身份不会改变,签证只是方便出入境。所以假如长时间没有出国的打算便不需要申请签证证明(一般是1年/5年有效期),他所持有的永居签证的期限到了也是合法的;第二种可能是此人在澳洲境外,比如中国,那么要特别小心,如果超过签证上规定的时间,要及时办理续签,否则辛苦得到的永久居民的签证就会失效,除非有特殊原因,才可取回。
基于以上的情况,又是朋友的女儿,笔者只能代表她重新申请。申请过程异常艰辛,但是笔者有信心能够申请成功。所以请澳洲的永久居民和公民注意,不是拿到身份后就可以任意妄为为。笔者以前知晓一个案例,就是已经成功地申请到澳大利亚的公民,但是因为自己对于法律的误解,造成公民身份被取消。关于移民法的条例都是一章套一章,如果列印出来,会高出一米多,所以根本无法修订成书。
现在有大量的移民涌向澳大利亚,所以请已经具有身份的人们珍惜,不要让不当的法律知识错误引导,最后造成签证被拒,后悔莫及。请在做决定前要谨言慎行,谘询相关的专业人士后,再作出决定。在笔者的办公室中有大量的被拒案例都是因受到错误引导而致。本来很简单,很容易得到的申请,被拒绝了好几次,真是得不偿失呀!(笔者接到很多来电,要求笔者多写一些特殊案例,笔者会尽量满足读者的要求)。
一个去年发生的案件,一名小孩多年前通过保护签证类别申请,取得永居身份,却在去年初担保其父亲时被发现在保护签证的申请表内填写其父亲的居住地址跟近日所提供的资料不一样,根据这原因,竟然接到移民部的签证取消通知书,其父母大吃一惊!不知道当初申请时给予的信息这么重要,移民部原来会翻查所有的旧档案,所以读者们要记住;当时您重新申请5年期永居签证时,不要随意填写,否则有可能延误其申请,不幸的更有可能令你本持有的签证有麻烦。当然最好的方法是申请成为澳洲公民。
另外,读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纲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里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绍一书,虽然过时,但可读性高(签证的名字虽然改了,但条文内容没有大改变),特别是许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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