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议会通过一项历史性改革,将更明确的自愿性行为列入法律,以对性犯罪者进行更有效的起诉。
据悉尼晨锋报报道,根据这项法律,人们在发生性行为前,必需积极征询对方的意愿,确定对方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
新州总检察长Mark Speakman表示,对幸存受害者与司法系统而言,周二通过的立法使性同意法律更加简化。他说:“这一要求并不繁琐,它不会使双方同意的性行为成为非法;它不阻止双方同意的性行为;它不需要书面协议。”
“根据这项改革,如果你想与某人发生性关系,你只需要做或说些什么,以了解他们是否同意和你发生性关系,就这么简单。”Speakman说。这意味着,被告不能因为受害者没有说“不”就认为是代表性同意。
新改革的法案还将包括在性犯罪案件中可以给陪审团的五个指示,以解决常见的性侵犯误解。
澳大利亚强奸和家庭暴力服务组织的首席执行官Hayley Foster说,这项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是许多妇女几十年努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