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新规:所有学校员工12月10日前须接种疫苗

南澳政府11月16日下午宣布,所有在学校和幼托中心等类似机构工作或志愿服务的人都必须在12月10日前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并在此日期前出示预约第二剂疫苗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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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政府11月16日下午宣布,所有在学校和幼托中心等类似机构工作或志愿服务的人都必须在12月10日前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并在此日期前出示预约第二剂疫苗的证明。

据《广告人报》(The Advertiser)报导,该新规将适用于所有学校,包括教会学校、私立学校、家庭日托中心、小学、中学、学前班、儿童保育中心或早教中心,但尚未适用于TAFE。

此外,学校理事会成员、建筑承包商、校车司机、课外托管及假期托管的员工也须接种疫苗。

唯一与学校有关却无须接种的人是接送孩子的父母、临时访客或技工,以及持医疗豁免证明的人。

南澳教育厅长John Gardner表示,这一新规将能保护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厅首席执行官Rick Persse则预计将仅有一小部分员工拒绝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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