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定居的华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户口了!每次“中国公民定居国外需注销中国户口”的新闻一出现,就会在华人圈中掀起热烈讨论,尤其是《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在2018年5月1日开始实行后,大家都在担心这一规定会扩展到其他地区……而如今,大家所担心的很快就要发生了!
1、多地发布户口清理通告:国外定居将注销户口!
2020年下半年,大家最关心的一件事便是即将在1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据称这次人口普查中,国内多地纷纷宣布将完善户口整顿工作,这一消息让海外华人心惶惶!
据半岛网发布的新闻称,在青岛市发布的户口清理整顿的通知中指到:
“凡是已征兵入伍、出国定居、死亡人员、加入外国国籍等按照规定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者其他亲属应当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不仅是青岛市,全国多地也都发出了类似的工作通告。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发布相关通告,但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背景下,这项规定执行起来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了。
澳洲华人注意了!看到这里你们一定非常紧张,因为户口不仅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更是跟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有着紧密的联系。从住房、教育、医疗、甚至结婚找对象都和户口息息相关,更不用说发达城市的户口所带来的获取当地优质社会资源的机会。所以大多数华人拿到PR后都不愿入籍澳洲,这样不但可以享受澳洲的福利待遇,同时也始终有着“中国公民”这条便利的后路。
不过这种“齐人之福”的享受如今要终结了,除了“加入外国国籍” 这一项, “出国定居” 也被列入了应该整顿注销户口的名单!之前定居国外、但仍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人,可能很难再“好处两头占”了……
不过大家请不要过于担心所谓的“强制注销户口”,首先咱们要明白“户籍”和“国籍”这两个概念。
拥有中国国籍,意味着拥有中国公民的身份,国籍也代表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是国家对拥有国籍者实行外交保护的依据,相关证件是拥有中国护照。
而中国的户籍,是一种登记和管理人口出生、居住等的管理制度,拥有中国户籍,意味着会被记录在公安的人口管理系统中,相关证件是身份证和户口本。
中国一向不允许双重国籍,所以”加入外国国籍”之后,必然需要放弃中国国籍和中国户口,护照、身份证、户口本都得注销。
再来,我们先了解“出国定居”的详细定义,根据国务院侨办发布的信息显示: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PR),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PR),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澳洲PR且在澳洲住了很多年,那表示你是属于出国定居了;或者虽然不是澳洲PR,但是连续5年都有在澳洲合法居住,且5年内累计居住时间超过了30个月,也属于出国定居范畴。
不过留学生和公务外派的朋友不用担心,你们都不算在这个范围内。
最后,必须说明的是除非主动放弃中国国籍、入籍澳洲之外,就算被划为“出国定居”,需要注销户口,也不代表就失去了中国国籍。
同时,注销了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后也还是可以恢复户口。例如广东省注销户籍通知中写到:
国外定居后要求返回内地定居的,已取得永居权的华侨,由市侨办进行审批;而未取得永居权的海外华人,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这项规定作为完善户籍管理的一部分,大概率会逐步开始实施,但具体以什么方式实施,后续问题又该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人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2、这些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或PR,将被撤职开除
当局除了会处理户籍,从今年的7月1日开始,一项新法规将会实施,对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公职人员,予以撤职或开除处理。
据称这是中共当局第一次立法,明确了公职人员在犯何种错误的情况下将被给予何种处分,以此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早前,公职人员会在任职期间取得国外国籍或国外永居证,以此让他们获得所谓的“更好的”生活。从7月1日起,这一切都将化为虚无,再也没有人可以利用职权、特权往国外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
1. 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公职人员”的范畴是什么呢?
据中国纪检委解释,公职人员包括了6类人员:
1、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它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这6类公职人员可以说是遍布我们的生活中,所以这法律一实施,将会带来很大影响,这些人肯定要手忙脚乱起来了…
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之前,由于条例模糊,一些拥有海外定居权的公职人员最多不予提拔重用,但是,只要没有具体的违法行为,也不会被撤职或开除。
所以,个别不到正式退休年龄的内退老同志还可以大大方方出国定居,包括出现在澳洲各个房产拍卖市场上。这法律实施后,相信澳洲各个房屋拍卖现场,出席的买家会少不少。
同样,受到该法律影响的还有出入境政策、国际政策、外汇政策、原中国公民回国留学政策、跨国税收政策。
拥有双国籍者被罚
“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明确了对于公职人员违规获得国外永居证或国籍行为的处罚。其实,中国是一直不允许持有双重国籍的,在“处罚法”出台之前,就有不少“公职人员”被罚了。
上海高管挑战双重国籍
据报道,2019年,上海一名外企高管知法犯法,挑战“双国籍”底线,为5岁澳籍女儿办上海户口,伪造文件被拘役2个月10天,并罚款2000元。这名来自上海的外企高管,享受着相当优渥的薪资、得天独厚的经济条件,以及美满幸福的家庭。他妻子是华裔的澳洲公民,5年前女儿出生时也因此顺理成章入了澳籍。
他为了帮女儿办理上海户口,方便她以后己成财产,于是他走上了一条违法道路。他想办中国上海户口,但又不想丢掉女儿的澳洲国籍。于是他委托别人以“非正规手段”伪造材料,包括两份文件和三枚公章。
但是这份材料在递交后被警方核查发现。随后,高某被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提起公诉,被判拘役2个月10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最后,女儿的户口也办不成了。
在澳洲的小伙伴,或许你并没有持有双重国籍的意思或意愿,但有时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认为持有双重国籍,对于国籍法律,我们一定要了解!那么,怎样才算中国国籍,怎样不算中国国籍呢?
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
第五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
第五条给出两个限制条件:
“即一为“定居国外”,二为“具有外国国籍”,只要二者同时不符合,便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此外,我们还要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你放弃中国国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了丧失中国国籍的几种情况: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弄明白这些之后,你应该知道自己属于什么国籍了吧。不过,如果你是海外国籍,那么必须注意,外籍华人留宿中国,24小时内必须要报备!这个规定早在1986年就开始实施了!
悉尼总领事馆的官网上也明确说明:
所有澳籍华人,无论是回国住酒店,还是回国住父母、朋友家,都必须在抵达后24小时之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由本人或者亲友带上住宿人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报到登记!
如果你回国之后,不住家而是住酒店的话,那么酒店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为你办理住宿登记,并将你的登记信息报送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如果以上两项中任意一项都没办理的话,公安机关有权对你给予警告及处以2000元以内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非法居留者则以每天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予以罚款!甚至还有可能处以5-15日的拘留!华人们一定要注意!
户口整顿法规以及正式生效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都意味着“持外国籍或PR、同时享受中国国籍好处”的做法,再也不可能实现。澳洲华人一定要弄清楚怎样才算外国国籍,怎样才算真正放弃中国国籍。外籍华人回国后也要牢记,留宿24小时内必须报备。大家无论是在澳洲还是中国,都要遵纪守法哦。
(责任编辑:欧阳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