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台湾男子王景玉因当街杀害3岁女童小灯泡,一、二审被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以二审时相关论述理由矛盾等理由发回重审。尽管“小灯泡”母亲日前请求法官改判王男死刑,但周二法院(21日)重审宣判,仍维持一二审见解,认为若王男适当治疗可降低再次犯罪的机率,虽杀人犯罪行为明确但没有判处死刑必要,全案可上诉。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院刑庭发言人王屏夏指出,重审合议庭根据相关量刑资料,并且参考专业医师证述及意见,认为本案起因于王男长期精神疾病所引起的幻听、妄想,再加上王男与家人缺乏病识感,没有定期接受治疗而酿成悲剧。若日后王男经过适当治疗、心理辅导,仍可有一定程度的改善、降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因此王男没有永远与社会隔绝的必要,故仍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剥夺公权终身。
对于没有酌情减刑、也没有改判有期徒刑的原因,王屏夏说,重审合议庭认定王男在犯案前有缜密规划准备,犯案时又特意等候最佳时机,挑选幼小女童下手,犯案后还可向警察详细叙述犯案过程。另外,根据台大医院、台北荣民总医院开出的精神鉴定意见,认为王男在犯案时并没有丧失辨识能力及控制能力,因此并不适用减免刑责规定。
据报道,案发于2016年3月28日台北市内湖区,随母亲出门的3岁女童小灯泡,光天化日下突遭持菜刀的王景玉从后方猛砍颈部当场死亡,震惊全台湾。王落网后自称杀女童会有女人对他投怀送抱、替他传宗接代。
案件一审时,士林地方法院依两公约规定,不得对精神障碍者判死为由,判处王男无期徒刑;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定,王男犯案时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均因其患有慢性思觉失调症而显著减低,适用刑法减刑,判处无期徒刑,且为降低王男再次犯罪的危险性,须刑后监护5年。
最高法院2018年12月将全案发回高院重审。高院重审的重点是对王男重新进行鉴定,包括其犯案时的精神状态、审理时能否理解诉讼的就审能力,以及有无教化可能性等。
小灯泡妈妈、台湾时代力量不分区立委当选人王婉谕周二并未出席法庭聆听审判,她事后通过办公室发出夫妻共同声明。王婉谕说,对于司法机关做出无期徒刑的判决,他们夫妻二人谨表尊重,未来也会请律师做出法律上的回应。
感謝高等法院合議庭對本案的審理。 這是困難的案件,難的不只是法律適用與解釋,還包括背後價值的取捨。 身為參與刑事程序的被害者家屬,我們不認為,本案第四次進入法院,就會讓判斷難度降低。 今日,我國司法機關認為無期徒刑較為適當,我們…
Posted by 王婉諭 on Monday, 20 January 2020
王婉谕表示,他们在意的从来不只是诉讼程序里对被告的评价或犯行的惩罚,而是更希望致力于防免悲剧的再发生,并且保护更多的孩子。她认为,唯有提升社会安全以及追求社会共好,才能去尽量接住一个个非行青年乃至中年人,让此类弱凌幼的案件,可以消失于社会。
王婉谕最后强调,必须把愤怒悲伤,转化成实质改革的力量,在每一个社会安全错漏的环节,努力纠错、全力改正,承诺永不止息的努力,并以此回报小灯泡给他们夫妻两人的爱。
责任编辑:李妙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