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人报报道,澳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已将马自达(Mazda)告上法庭,指控其在与消费者打交道时,就一些最受欢迎的汽车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误导消费者。
ACCC表示, 2013年至2017年期间该品牌下的车型,包括Mazda 2、Mazda 6、Mazda CX-5、Mazda CX-3或Mazda BT-50型号汽车出现故障,导致汽车在行驶时意外断电或减速。车主不得不“四处奔走”,连续数月甚至数年与马自达多次联系,而且马自达在多次维修失败或多次故障后拒绝退款或更换汽车。
ACCC表示,汽车制造商曾向消费者施压,要求消费者接受马自达提出的较低报价,并提出只退还部分购车价,或支付大笔款项更换汽车。 ACCC称,在一个案例中,马自达提出仅限于延长车辆的保修和免费服务的时间。
每日电讯报称,ACCC主席Rod Sims表示:“尽管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多次维修失败,并反复要求马自达退款或更换车辆,但马自达告诉消费者们,唯一可用的补救措施是再次维修。 ”Sims说:“如果车辆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或根本无法维修,根据《澳洲消费者法》,消费者有权退款或更换,制造商也不能拒绝这些索赔。”
马自达对此回应道,其目标是始终提供最好的客户体验。该公司在声明中说:“马自达始终超越其法律义务。令人失望的是,ACCC选择对该公司提起法律诉讼,并指控其违反《澳大利亚消费者法》,这些诉讼将得到有力的辩护。”
Sims表示,竞争监管机构对澳洲汽车行业的追踪并没有放缓。 “由于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存在问题,ACCC仍对消费者行使消费者权益时遇到的问题感到震惊。”他说:“ACCC会继续采取行动,打击未向消费者提供补救措施的车辆制造商和供应商,特别是购买重大故障车辆的消费者。”
据悉,马自达是ACCC过去4年中被要求承担责任的第5家大型汽车公司。福特(Ford)汽车在4月因处理汽车投诉的不合理行为被罚款1000万澳元,而现代(Hyundai)和霍顿(Holden)汽车公司在过去2年中各自签署了关于其客户义务的法院可执行保证书。
责任编辑:李妙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