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于周六(5日)零时起正式实施。周日(6日)首度有2名香港市民因该法遭起诉,两名被告于周一(7日)早上出庭。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当局以“非法集结”和“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起诉一男一女,两名被告分别为18岁香港城市大学学生和39岁无业市民,两人周一早上在东区裁判法院出庭。
据悉,两人被控于周五(4日)深夜至周六凌晨,在香港蓝田地区戴口罩非法集结,且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遭到起诉。
此案件暂时毋须答辩,下月18日再讯。18岁学生获准以港币300元保释,39岁市民获准以港币1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并且每晚11时至隔日上午6时须遵守宵禁令。
据悉,案发时现场有人堵路,还有人堆放砖头,警方驱散时拘捕两名被告。18岁学生被捕时戴着蓝绿色外科口罩,39岁市民则戴着黑色布制口罩。
报导指出,逾百名市民到庭旁听,当中不少人穿黑衣及戴口罩。散庭后,大批市民在法院大门外举伞,准备护送被告离开,并且一直高呼:“蒙面无罪,立法无理!”最后众人举手高呼:“香港人,反抗!”
(责任编辑:李妙菡)